文/派大星
為了生活,你願意做多大的付出?今天派大星要介紹一名美國「走路哥」西蒙斯(Steven Simoff),他今年已經61歲,但為了養活9年前中風的妻子還有22歲待業中的孫子,每天走約56公里路去上班,以下是他的故事。
西蒙斯家住戴維斯市(Davis City),該地方離他上班、位於歐斯克洛拉(Osceola)的河畔賭場(Lakeside Casino)足足有56公里遠。為了上晚上11點開始的大夜班,西蒙斯每天下午3點半左右就要出門,不管颳風、下雪都只能靠兩隻腳,一步一步走去上班,平均每2個月就會穿壞一雙鞋。
為何不開車呢?原來西蒙斯雖然已經是賭場的老員工,但是時薪還是只有9塊美金,光應付每個月400塊的房租就已經很吃力,所以就算西蒙斯有車,他還是捨不得開。幸虧這世界上好心人還是很多,西蒙斯走路上班途中,常常有機會搭到便車;另外,他下班回家時,有時也能搭個同事便車,少走點路。但平均來說,西蒙斯每天還是要走4至5小時的路。
在外人看來,西蒙斯的人生真的是過得很辛苦。但他本人倒是很樂觀,對他來說,每天走好幾個小時去上班不只是工作的一部分,還是一種承擔、一種態度,他接受《Des Moines Register》受訪時表示,「首先,你有了家庭,然後你必須要有工作,這樣才能支撐一個家。如果我不工作,我就付不起帳單,家人將流離失所,所以只要我健康狀況許可,我會一直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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