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巨蛋惹的禍

書評/謝碧珠:東森小巨蛋接管案,人民是最大輸家!

東森小巨蛋接管案是有瑕疵的,包含台北市政府決定接管的理由、時間及依據,都備受批評,可能涉及政治與司法問題,並非單純的企業經營違約。東森巨蛋公司(東森集團)固然遭受很大損失,北市府也未得到好處,而人民卻是其中最大的輸家。詳全文>>

書評/吳任偉律師:小巨蛋OT爭議,政府才該接受法治教育

台北小巨蛋OT爭議事件後,政府與廠商藉由民事、刑事及行政爭訟程序來爭取彼此的權利,對人民而言,享受不到公私協力的結果,只是徒增對政府的不信任。政府的「依法行政」不能本末倒置,變成是保護自己、推卸責任,甚至成為扼殺人民權益的藉口。詳全文>>

連載50/不要步上小巨蛋後塵 期待三贏的大巨蛋誕生

小巨蛋圍標案早已無罪,民事官司卻還沒落幕,原本應該是市府、東森、市民三贏的台北小巨蛋委外經營案,最後看來似乎三輸。期待還在孵育中的大巨蛋,早日提供台灣民眾一個世界級室內場館,不要步上東森小巨蛋的後塵。詳全文>>

連載49/昔日媒體大亨王令麟挑戰雲端新傳媒

東森媒體集團總裁王令麟在過去曾擔任9年立法委員、幾屆台北市商業會、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理事長,不但為自己奮鬥,也為產業界與政府溝通。在經歷收押、入獄後,王令麟說,支持他挺身向前的力量是朋友,還有信仰。詳全文>>

連載48/行政機關球員兼裁判 王令麟嘆小巨蛋被政府搶劫

東森集團投注大批人力、物力及資金在台北小巨蛋,但一夕間,一個莫須有的烏龍圍標案,全部財產就被台北市政府接管,即使後來圍標案無罪確定,但超過5億元的損失卻討不回來,王令麟說:「真的很不甘心,也很無奈。」詳全文>>

連載47/法律為人民而存在?官兵強闖民宅,百姓無奈

如果房東與房客簽訂租約,後來有了紛爭,在沒有法院判決的情況下,房東就直接找警察把房客趕走,最後還說一切合法。房客後來求償,卻也敗訴了。這樣的法律完全無法保障人民權利,這就是東森在小巨蛋案中的遭遇。詳全文>>

連載46/小巨蛋案公私法交錯竟成灰色爭議地帶

台北地檢署起訴王令麟涉及圍標案後,北市府就宣布與東森巨蛋終止契約,陳清秀認為,《刑法》上有「無罪推定原則」,依此原則,絕非檢察官起訴就認定圍標,應該以第一審有罪判決,較符合《政府採購法》體系解釋。詳全文>>

連載45/小巨蛋接管是披著合法外衣的不合法執行

台北市政府前法規會主委陳清秀,以粗暴、誤用法律來形容小巨蛋接管案。法律在處罰方面依據的是「罪責相當性原則」,即犯罪跟處罰要維持一個衡平,掌握好相當性的比例關係,假設違規是違什麼規?有罪大惡極到判死刑?詳全文>>

書評/陳清秀:大法官站出來 小巨蛋強制接管案請解釋

在小巨蛋強制接管案中,台北市政府若參考《政府採購法》的調解爭議作法,引進合約爭議調解協調委員會居中斡旋處理,或許可以化解紛爭,可惜台北市政府直接以違約終止合約方式處理,強制接管下,牽涉到許多法律問題,應由大法官出面統一解釋才能定紛止爭,公平維護各方權益。詳全文>>

連載44/北市府粗暴接管小巨蛋 陳清秀:罪不至死!

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陳清秀,曾任台北市政府法規會主委,2005年台北市政府接管台北小巨蛋所依據的《台北市市有財產委託經營管理自治條例》,是他擔任法規會主委時制定,但他卻以粗暴、誤用法律來形容當年的小巨蛋接管案。詳全文>>

連載43/北市府接管小巨蛋 趙怡:市府首長活在雲端

政府公共建設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辦理官民合作,不論BOT或OT,理應都是希望利用民間效率及企業經營手法,帶動活絡政府硬體設施,進而創造政府、廠商及民眾三贏,但台北大小巨蛋均是官民協力,卻糾紛連連。詳全文>>

連載42/法院判北市府無權再向東森巨蛋追償

法官認為,關於地價稅、房屋稅與水電、瓦斯費部分,應繳納共六千多萬元,從東森巨蛋的履約保證金1億5800萬元抵扣後,台北市政府體育處應將剩餘的9千7百多萬元歸還,東森巨蛋不必再賠償台北市政府體育處。詳全文>>

連載41/北市府為向東森巨蛋求償竟再添兩於法不合事由

東森巨蛋遭台北市政府體育處解約時,有三項主要違約理由,第一是東森媒體集團總裁王令麟涉嫌圍標遭起訴、第二是東森巨蛋公司主要股東移轉股份、第三是台北小巨蛋LED設備遲延完工,依此與東森巨蛋終止契約。詳全文>>

連載40/雙方互告都判免賠,最大的輸家仍是東森巨蛋

東森巨蛋及東森休閒育樂公司先後向台北市政府體育處求償,台北市政府體育處則指控東森巨蛋公司有圍標、延遲設置LED看板、私自移轉股權、私自招商,並將媒體轉播室由五樓改至一樓等違約,向地方法院提出民事訴訟求償。詳全文>>

連載39/東森休閒請求國賠近二億敗訴 損失誰埋單?

東森巨蛋公司得標台北小巨蛋後,將小巨蛋的三、四樓,約一千多坪面積租給同集團的東森休閒育樂股份有限公司經營「東會館」、地下一樓提供辦公室及六個櫃位經營休閒旅遊業務。最後卻讓市府接管了,損失慘重,要求國賠。詳全文>>

連載38/法院從四爭論點審視小巨蛋賠償訴訟

台北市政府體育處認為,東森巨蛋求償的設備費用是在委託經營期間自行負擔的管理維護費用及加設改建費用,並非修繕費用。既然東森巨蛋逾期未遷離,也未取回財產,北市府就有權將這些未取回的設備視為廢棄物處理。詳全文>>

連載37/有沒有圍標不必法院判?

面對東森巨蛋公司的控訴與要求賠償案,台北市政府體育處也提出《台北市市有財產委託經營管理自治條例》的法律依據來攻防。然而,卻也因此令人質疑,難道有沒有「圍標」是可以不必經由法院判,就能自行依法論證嗎?詳全文>>

連載36/東森巨蛋無罪但被解約,是檢調或北市府烏龍?

突如其來的圍標一說,讓東森巨蛋中箭落馬,小巨蛋也因此輕易的拱手易主,即便最終的檢調結果是無罪確定,但卻收不回小巨蛋的經營權,而且雙方依舊互告訴訟纏身。無罪但解約的烏龍是檢調的錯,還是郝市長的錯?詳全文>>

連載35/行政訴訟敗訴,因北市府勒令交蛋非屬行政處分

2008年8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東森巨蛋所提的行政訴訟敗訴理由是,台北市政府體育處發出公函要求東森巨蛋公司交出小巨蛋,合議庭認定這不是「行政處分」,既然非行政處分,結果就是原告之訴駁回,東森巨蛋遭判敗訴。詳全文>>

書評/小巨蛋案人民求償無門 蘇友辰:北市府未審先判

台北小巨蛋曾經是2005年台北市政府與東森巨蛋合作的OT案,期望創造市政府、民間企業、市民權益三贏。2007年,卻因為一通監聽電話的圍標烏龍,被台北市政府以公權力強制接管。2011年,圍標案法院判決刑事無罪確定,官司纏訟仍求償無門,凸顯司法機關無法提供人民有效的權利保護。詳全文>>

連載34/市府接管小巨蛋,是依法行政還是私刑?

台北市政府體育處依《政府採購法》及雙方合約,認定東森巨蛋已違約,於2007年8月14日發文給東森,宣告即日起終止雙方對於台北小巨蛋的委託管理契約。三天後,市府再度追發第二紙公文給東森,限期三日內交接完成。詳全文>>

連載33/小巨蛋圍標案的搓圓仔湯,二審判無罪

小巨蛋圍標案起源於一句「搓圓仔湯」,這是指圍標行為中的不良廠商為求得不當利益,競標不在得標,而是邀約所有欲投標廠商先行聚會,經由協商決定得標者,再由該得標者給付陪標廠商服務費用(意即搓圓仔湯)。詳全文>>

連載32/小巨蛋查無圍標事證,一審法院判定無罪

歷經1年4個月的審理,第一審台北地方法院於2008年12月31日宣判,王令麟與王又曾共犯掏空力霸案部分,判18年徒刑、併科罰金7億元,對於檢察官指控王令麟與謝寅龍涉圍標台北小巨蛋案,則是認定罪證不足,判兩人無罪。詳全文>>

連載31/監聽風暴襲擊小巨蛋,最後查無圍標事證

2007年5月5日,東森巨蛋公司董事長邱佩琳與友人的一通聊天電話,不但談及王令麟「圍標」,更提到王令麟去找聯合報及太電集團搓圓仔湯。從此,小巨蛋走上分崩離析的地步,王令麟與謝寅龍兩人也深陷圍標疑雲抽不了身。詳全文>>

書評/蘇南:公私合夥到拆夥 小巨蛋促參案悲劇收場

小巨蛋案有《促參法》及《採購法》等相關法律之適用,但公務人員的保守心態、政治與法規風險,以及小巨蛋契約究屬公法契約或私法契約之法律性質認定,與爭議解決途徑究應循契約約定?是小巨蛋案引起東森巨蛋認為司法不公的主要原因。詳全文>>

連載30/燈光大師謝寅龍被收押,拒當污點證人

關於圍標案,謝寅龍在2008年8月至台北地院出庭時說 :「圍標,從頭到尾就是個神話故事。」他否認在投標前就與東森巨蛋談合作,也很有義氣地向法官說:「如果這件事有法律責任就由我承擔,不要連累到鼎益鑫公司同事。」詳全文>>

連載29/綜藝教母出手,小巨蛋一年36場演唱會

葛福鴻提到與王令麟的合作,她說自己與藝人的患難關係,最後也變成了王令麟的關係。這讓她覺得自己虧了,還無端捲入圍標案,她說:「以我對東森巨蛋的有形與無形貢獻,絕非6千3百萬元所能替換,王令麟透過謝寅龍將我拉進東森巨蛋公司,我不認為這有何不合理。」詳全文>>

連載28/小巨蛋投標金額決定始末 三大版本由保守版出線

東森集團為了標下小巨蛋,找了很多國外顧問公司,後來選定新加坡的顧問公司為合作夥伴。當時評估小組與王令麟在算營收預算時,定出保守、積極、挑戰這三個版本,把預估將來9年的最高獲利都算進來了。詳全文>>

連載27/沒有永遠的對手,有利益就能攜手合作

政府每年公開招標金鐘獎、金曲獎、金馬獎等大型活動,各家媒體公司都會比稿競標,但無論任何人得標,隔天幾乎就是同業全體總動員的合作,這是產業分工合作。媒體產業的特性就是如此,有利益,大家就能攜手合作。詳全文>>

書評/吳景欽:民與官鬥後被強制接管的小巨蛋

台北市政府罔顧法律,而以自訂的遊戲規則,強勢對小巨蛋進行接管,凸顯出所謂BOT或者OT的開始,都是政治人物為宣揚政績,並因此累積政治資本而生,但當情事發生變更,這些資本若變成是種負債,主事者就會強勢且無情的進行切割,大巨蛋是如此,小巨蛋的命運,實更為悽慘。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