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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一名李姓男子約出未成年高職女學生援交,因援交女趕時間,要他把車子開到隱密草叢車震。李男擔心車震過於刺激,會讓自己太緊張。但高職女堅持速戰速決,李男只好勉強配合,最後因過於興奮成了「快槍男」。由於女學生未滿18歲,男子行為已違反《兒童及青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桃園地檢署24日將李男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據《蘋果日報》25日報導,40歲男子李智遠去年11月在網路認識一名高職女學生,明知對方未滿18歲,竟引誘女學生援交。雙方說好價碼,還約在女學生的校門口見面。不過女學生被家人告知要她趕快回家,就要求李男直接把車開到平鎮市高鐵橋下的草叢車震。李男小聲地向女學生坦承,車震會讓自己無法做兩次,希望還是能去汽車旅館。
女學生以趕時間為由,堅持要車震。李男最後因緊張過度,只做了一次就草草結束,最後付了2千元給女學生,就失望地離去。警方在監聽調查時,還意外聽到李男與女學生聯絡時說,車震害他無法再做第二次,「下次一定要到汽車旅館…」等對話。
李男到案後坦承與女學生做愛,但稱兩人只是朋友發生性關係,也不知道女學生未滿18歲等。 桃園縣社會局指出,涉嫌援交的女學生,依規定在24小時內就安置到收容中心,並在1個月內由社工將觀察評估報告送交少年法庭。
▼車震危險多,平安回家最好。(ETtoday編輯中心溫馨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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