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劇中心/綜合報導
Makiyo的日籍友人友寄隆輝酒後毆傷計程車司機,案情在7日出現最新說法,運將家屬透露,案發當時林余駿有打110報警,通話時間長達25秒。但是話都還沒說完,手機就被Makiyo搶走。
▲在北檢接受完偵訊,Makiyo與ㄚ子一臉憔悴。(圖/取自東森新聞)
被害人的委任律師賴素如7日接受中天新聞訪問時指出,根據家屬轉述,受害司機林余駿報警時,手機被Makiyo搶走,接著就遭到日籍嫌犯友寄隆輝過肩摔,接著還遭到猛踹。
▲目擊者夜店老闆(右)爆料,Makiyo與日本友人沒喝醉。(圖/翻攝朱學恒臉書)
名嘴陳立宏表示,如果Makiyo等人真的搶走司機手機,恐怕就涉嫌犯了刑法上的「搶奪罪」,這是一條重罪。
《刑法》第325條明文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搶奪他人之動產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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