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田安琪
在與朋友、學生、個案互動交流的過程中,大家所提出的困擾,排名第一的大概都與「『責任』與『心之所向』之間的徘徊」有關。
先從一個典型的故事開始…一位總是把自己打理得很典雅的女士來與我會面,第一眼見到她的時候,我感覺到她臉上帶著一種溫潤的光芒,由於我後來瞭解到,事實上她內在有著極深的分裂與衝突,並且這段時間裡,她持續讓內在分裂糾纏著自己墮入深深的幽暗中,因此每隔一段時間,她便無意識地、用同樣的方式、重複地向我描述同樣的問題,好像我們之前的談話並不存在一般,每一次當問題又回到原點時,我一方面無奈,一方面我會回想起記憶中的光芒,其實我知道,那光芒還是在的,只是罩紗太厚重。
這位女士因為媒妁之言結婚,夫妻的情感一開始就淡薄,二十年前生下孩子後,也就再也沒有同房過,夫妻兩人便過著徒具形式但看似安全的生活,幾年前,這位女士認識了吸引她的男人,便無法抗拒地在一起了,就這樣,這位思想保守的女士,幾乎是以傳統教徒的方式深深苛責批判著自己愛上了別人,但另一方面,她無法停止婚外情,所以,這些年來,她便在盡力扮演賢妻良母的角色中偶爾出軌。
曾經有位「大師」喝斥她,說不顧家庭而出軌的罪業深重,於是她問:「我的丈夫並沒有犯錯,我是不是應該全心全意的在他身邊,直到能夠擴展出我對他的愛為止?」。
應該怎麼做選擇,向來不是我能給出建議的,從更高的視野來看,「選擇」沒有好與壞,每一個選擇只是導向不同的歷程,從中有不同的體驗與學習而以。其實,搞清楚內在癥結點與起心動念之後,自然便能夠做出選擇。因此這位女士真正要看清的不會是表象上的,該回歸家庭還是奔向所愛的問題,這是一個有關「留在丈夫身邊是否就能『愛』他」的問題,如果是因罪惡感而留下來,並不會帶來正向結果。
其實,只要我們還活在被「責任」所驅使的人生裡,我們根本沒有資格談「愛」。世俗的價值觀,像怪獸一樣以魔力控制著我們的生命態度,我們該認真讀書成為好孩子、該努力工作獲取功名、該是成功的男人顧家的女人、該是孝順的兒女…,一旦我們的思想念像中跑出「應該」或「責任」二字,愛便開始死亡。試著想像,自己在責任感中或在熱愛中投入工作的情境有甚麼差異?臉書或蘋果的創辦人是因為熱愛還是基於責任感而成功?再想像,若你是因為責任感而孝順父母,那麼從你流動出去的能量會是甚麼?
我們很少進一步探索,我們憑甚麼扛這些責任?當自己還有很多內在缺憾與不平衡時,還有許多不滿足時,扛著的這些徒具形貌的責任底下,其實是諸多無奈、抱怨、與潛藏的憤怒。你是甚麼,你能給出的就是甚麼,於是那使得我們所服務的對象,接收到的其實都是這些委屈不平的負面能量,因此,你扛了最多的責任,但你的家人待你最嚴厲;你扛了最多責任,結果公司最苛薄你;你努力想要服務眾人,結果眾人並不鳥你…。
然後你以為應該當個有責任感的妻子或丈夫,但那其中你沒有能力給出愛,結果家中槁木死灰,家人們的生命在其中逐漸枯萎,本來,你勇敢放下「責任」勇敢追求愛,至少還有一人呼吸了新鮮空氣,但錯誤的責任觀使得眾人一起坐困愁城。事實上,當你勇敢衝出了原有的負面模式,眾人相互依存的鍊結斷了,其他人才有機會憑一己之力找到更適合其本質的生命出口,會有一段痛苦期,其他人也許看起來更糟糕,但這會是我們歷練「更高的愛」的機緣,這種殘酷的愛,就像父母看著學步的孩子跌倒而忍住不出手,它考驗著我們對他人的生命前景是否有信心,其實,更考驗著我們自己對生命抱持著甚麼樣的信念。
但這並非意味著「逃避責任」,通常,我們都必須在生命的前半段,先在責任中歷練一段過程,看盡學盡責任中的所有面向,然後,才有資格說:「我知道責任是怎麼一回事了,我可以不被它所驅使了。」,因為到那時候,我們才能從自己的生命體驗中真正知曉責任所能貢獻的並不多、責任讓我們為他人而活、讓自身的價值沒有機會展現、也讓從胸中流出的愛不斷地被責任感所誤導。
而真正的愛、更高的愛,總在進入責任、知曉責任、再輕輕放下它之後,從內在滋生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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