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在網路PO文前,請先想個三秒鐘!一名潘姓馬來西亞僑生2010年在網路PO文要「帶火箭炮擊總統府」,另一名在台中讀書的黃姓同學也附和,於住處上網PO文「帶火箭炮擊總統府+1」經民眾檢舉後,兩人被警方逮捕到案。
兩人對檢方坦承有PO文事實,但是強調原本只是好玩,不知道會觸法。檢方認為2人涉犯《刑法》第三百零五條的恐嚇危害安全罪,《刑法》明文規定「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檢方考量兩人自白犯罪,並且事後坦承犯行,予以緩起訴,並令其在緩起訴處分確定後,各繳交新台幣2000元給國庫。
我們想讓你知道…網路比火星還兇險,請各位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