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列車開性愛趴,主辦人蔡育林遭拘提到案。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在台鐵列車上舉辦「一女戰十八男」性愛趴的蔡育林27日遭警方拘提到案,據平面媒體報導,女主角「小雨」疑似年僅17歲,檢方表示,如果屬實,而且有金錢交易,蔡男最重可判處10年徒刑,其他「癡漢」最重可處1年徒刑。
警方調查,去年11月間,暱稱relaxman的網友在BBS「花魁藝色館」看板發起「癡漢電車」活動,因找不到願意扮演被性騷擾的女主角,遲遲無法成團,後來暱稱rainyfull(化名小雨)的女網友自願上陣,這場淫亂趴才得以在本月19日下午舉行。
警方查出主辦人是蔡育林(38歲,上圖),昨天下午拘提他到案,並到他家查扣電腦主機、保險套、潤滑劑、漱口水和存摺等物;警方發現,他存摺內有23筆均是8百元的匯款,研判是參與者的報名費。
蔡嫌供稱自己也要繳費參加活動,並未牟利,由於他拒絕鐵路警察局夜間詢問,預料今天將會被依妨害風化罪嫌移送板橋地檢署複訊。警方表示,當天有25人在車廂內,包含主持人蔡育林、女主角「小雨」、2名女服務生、3名男糾察員及18名男客,目前已有10人到案說明。
蔡育林表示辦趴的動機單純為滿足「電車痴漢」同好的性幻想,從去年底前後策畫近4個月,原本想找聲色場所女子或傳播妹上陣,因「小雨」自己寫信表示願意參加,並說她喜歡做愛,整起活動和性交易無關。
雖然蔡聲稱參加者間彼此不認識,並說是第一次舉辦該活動,但警方懷疑他和「小雨」早已認識,甚至已舉辦過類似活動,只是地點不在火車上。板橋地檢署則指出,蔡男涉嫌向參加者收費,無論女主角是否拿錢,他已涉及「刑法」圖利使人性交或猥褻罪,最重可判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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