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鐵性愛趴事件持續延燒,板橋地檢署表示,全案朝妨害風化罪嫌偵辦,女主角小雨因未滿18歲,則移送少年法庭審理。名嘴邱毅29日在臉書(Facebook)指出,主嫌蔡育林本是旅行社領隊,並非第一次辦性愛趴,「火車性愛趴事件真相已明,跟我之前的預測完全吻合。」
▲警方在蔡姓主嫌家中,搜到了當天女主角身上穿的衣物。(圖/東森新聞提供)
邱毅研判,蔡育林並非首次舉辦性愛派對,但選擇在火車上舉辦顯然是初體驗。他表示,蔡嫌找來年僅17歲的小雨,演出「1女戰18男」除了嚴重違法,也是十分可惡的行為。
他也抨擊參與者只能用「變態」形容之,也建議媒體應公佈所有參加者姓名、圖像以示懲戒。
檢方人士透露,如果火車性愛派對的參與者明知小雨未成年,仍從事性交易,就觸犯了兒少性交易防制條例,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刑定讞後,還會依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依法要公告姓名及判決要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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