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新北市汐止區一名黃姓男子懷疑29歲越南籍妻子外遇,私下在客廳裝設針孔攝影機,沒想到拍到妻子摸一名男子褲襠,還多次全裸相擁,怒控通姦罪;男子的妻子辯稱兩個人脫光純聊天,什麼事都沒做,摸褲襠只是想看送給對方的褲子是否太緊。檢方認定沒有直接證據,判妻子不起訴。
黃姓男子9年前與年僅20歲越南籍妻子結婚,去年5月起,黃男下班後經常發現家裡床單凌亂、屋內擺設被移動過,一問妻子說不出個所以然且神色慌張,懷疑妻子有姦情,於是偷偷地在客廳電視機裝設針孔攝影機,兩個月時間就拍到妻子諸多淫亂行為。
監視器畫面中,黃妻多次利用丈大外出上班,帶一名越南籍男子回家過夜,兩人同進出浴室,還多次在客廳一絲不掛擁抱,黃妻還用手摸男子短褲褲襠,黃男一看怒不可遏,控告妻子和該名男子通姦。
開庭時黃妻辯稱兩人只是裸體純聊天,而且對方有糖尿病無法勃起,因此沒有做愛;她因幫了對方買短褲,男子嫌褲子太緊,為了確認才伸手摸褲襠。
士林地檢署檢方認為,針孔攝影未拍到妻子與人做愛畫面,也沒發現沾有其他男性精液的衛生紙,光憑偷拍畫面無法認定通姦,將黃妻不起訴,因黃妻堅稱該名男子已回越南且拒絕透露身分,檢方只好簽結。目前黃男和妻子已分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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