櫃姐贖千張性愛照 花光40萬積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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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台中某百貨公司化妝品專櫃小姐,去年底和林姓男友分手後,對方威脅她要把性愛照po上網,女子付了40多萬元仍無法擺脫糾纏,只好報警;警方在林男筆電查扣上千張性愛照片及影音檔,訊後將他依恐嚇取財、妨害祕密等罪嫌送辦。

據調查,24歲的張姓女子面貌姣好,去年5月間到中市求職,在百貨公司擔任化妝品專櫃小姐,7月間在網路聊天室認識林姓男子(28歲),2人展開交往,張女並搬到林男租屋處同居。

2人去年底分手,張女搬回台北,今年初接到林男電話要求匯10萬元,否則要將2人在住處、摩鐵拍下的性愛照貼上網;張女匯錢後,林又三度向張女勒索,張女前後匯了40多萬、耗光積蓄仍無法擺脫林男糾纏,因此向警方求助。

警方2月間前往林男住處搜索,在其電腦內查扣上千張性愛照片與影片檔,但他否認勒索,他只是要求張女分攤房租、水電等生活開銷而已;由於張女提出電話通聯及匯款紀錄,警方訊後將林男函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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