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饒偉生/台北報導
依照人事行政局規定,今年4月4日為清明節,同一天也是兒童節(婦女節、兒童節合併假日),假期到底要怎麼放,就成為民眾最關心的議題。對此,勞委會表示,週休二日的勞工僅能放4月4日一天;隔周休二日的勞工,則可以放3日以及4日兩天,之所以會出現這樣的差別,全歸因於兩周84工時的規定。
勞委會新聞聯絡人表示,假設一般上班族每日工作8個小時,一週上班五天,兩周後工時即為80小時,與法令規定的兩周84工時相比之下,還短缺4個小時;一個月下來,就等於短缺8小時,相當於一整個工作日。
▲余天三兒女開始上班,一定要了解清明、兒童節如何放假,才能保障自己的權益。(圖/東森新聞/資料照片)
因此,兩周工時低於84小時者,就僅能放清明節一日;而隔周休者,則已經符合84工時條件,所以可以連放兩日假期。勞委會表示,雇主雖有權可以調整勞工休假日,但仍必須符合相關法規,且必須向主管機關提出說明,才不會損及勞工權利。
清明、兒童節,你能放幾天? | ||||
項目 | 內容 | |||
周休二日者 | 因不符合雙周工時84小時,所以只能放4月4日清明節。 | |||
隔周休二日者 | 因符合雙周工時84小時,所以可放4月3日兒童節、4月4日清明節。 | |||
|
另外,若隔周休二日的勞工,在3日、4日兩天假期中,仍被要求出勤,則雇主應加倍發給工資;領時薪的打工族,也適用此項規定。
至於上班族每年到底有甚麼假期可以放,勞委會表示,「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三條規定,應放假之紀念日包含:元旦、228和平紀念日、國慶日等在內,共有十九天;另外,「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也規定,清明節(民族掃墓節)以農曆為準,兒童節(婦女節、兒童節合併假日)則是定在清明節前一天。所以在勞基法中,清明節與兒童節絕對不會重疊,但人事行政局今年將這兩天併在同一天,讓民眾搞不清楚,也產生了諸多麻煩與問題。
▲甚麼,兒童節要上班!(圖/人二的創作星球提供)
為了解決這項問題,有立委提議將清明節統一訂於4月5日。對此,內政部長李鴻源表示,清明節依節氣而訂,每年日期不一定,無法統一訂為4月5日;清明節與兒童節同一天,內政部可與其他單位協調是否補假,不過現在已經3月,今年不太可能補假。
我們想讓你知道…老闆,還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