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中心/台南報導
台南市政府破天荒的將一名累計曠職達10天的公務員,記二大過開除了。這名七職等的技士是由外地通勤上班,但是常常嚴重遲到,業務又執行緩慢,市政府最後依考績法將他免職,鐵飯碗不再是保障。
公家職真的是鐵飯碗嗎?那可不一定!台南縣市合併升格為直轄市後,整頓風紀時查出一名七職等的技士上班常常嚴重遲到,人事單位要求他補假處理,他卻不太理會,執行業務又相當緩慢,在這波整頓中被盯上,查出他累計的曠職達到10天,被送交考績會評議。
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第12條,一次記二大過者,免職,其中一項包括「曠職繼續達四日,或一年累積達十日者。」台南市政府人事處長許瑛峰指出,「一年曠職累積達10天者,一次記兩大過,一次記兩大過的後果,就是要免職。」
公務人員考績法也規定,考績委員會對於擬予考績列丁等及一次記二大過人員,處分前應給予當事人陳述及申辯之機會。台南市政府依考績法記二大過,當事人曾經請求讓他有改善的機會,但是到他申訴期限截止,連談都不想和主管談,最後市政府只好將他報銓敘部解除職務。
台南市政府工務局主任黃心樹表示,「人事室也都有一直想要來輔導他,但是他有時也不願接電話,我們去找他,他也是一溜煙就不見了。」
據了解,被開除的技士原本是在外縣市的鄉公所擔任課長,做事相當認真,但是和長官一同牽連到官司中,遭到判刑還沒有定讞,從此他意志消沉,請調到台南佔低階七職等的技士缺,月薪大概是5萬元,雖然當事人情有可原,但是怠忽職守對民眾說都不公平,所以市府還是斷然將他開除。
我們想讓你知道…怎麼不請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