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新聞記者李彥穎、陳延蔚/台北報導
新北市一家藥局老闆沒有藥師資格,卻賣屬於藥師指示用藥的感冒糖漿給顧客,被衛生局處罰6萬元。藥師提醒,很多所謂的成藥,都屬於醫師或藥師指示用藥,必須在有藥劑師經營的藥局才能販賣,民眾購買時也應該請藥劑師仔細說明。
一盒盒的感冒藥及一罐罐感冒糖漿,這些全都是民眾耳熟能詳的日常用藥,但其實這些全都是醫師指示用藥,新北市五股區威仁西藥房就是因為藥師不在場,老闆吳聰明卻把「風熱友」賣給民眾,被衛生局開罰6萬元。
藥師沈采穎指出,「像說感冒糖漿來講的話,大家很多都不會去看上面使用方法,一次就喝一瓶,其實大家可以仔細看一下,上面它標示地很清楚,一次10C.C.,一瓶要分6次。」
據悉,我國的藥品分為處方藥、指示用藥及成藥,處方藥一定要由醫師開處方才能買到,次一級的指示用藥除了「風熱友」,還有一般常見感冒糖漿、胃藥、皮膚藥膏及普拿疼等,最低等級的成藥又分為甲級和乙級,甲級比照指示用藥,像酸痛貼布和紅藥水都是這種,都需要由藥師販賣,並說明使用方法。
沈采穎說,「民眾有時候還是要經過藥師的指導,有時候廣告他只是片段的,他沒有全貌地把藥品資訊顯示出來。」
簡單來說,只有像綠油精、白花油及萬金油等上面明白標示乙級成藥,才不需要藥師或醫師指示,可以在任何商店買到。民眾下次買感冒藥之前,還是記得跟藥師詢問,才不會吃了藥反而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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