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四月二日是社工日,但社工勞動條件遲遲未受重視,人員高流動率、福利服務品質低落,社工員自嘲是「無價」又「無假」,立委鄭麗君、台灣勞工陣線、台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2日共同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重新檢視社工的勞動權益保障,別讓第一線提供服務的社工成為弱勢,才能確保社會福利服務的品質。
▼照顧社會弱勢的社工,自身權益反而沒保障。(圖/翻攝自YouTube)
1997年4月2日社工師法通過,建立起像醫師、律師的證照制度,並為顯示對推動社會福利工作者的重視與肯定,以宣導社會工作理念及社會福利觀念,強化社會工作專業制度,於是1998年起,明訂每年的4月2日為社工日。
鄭麗君表示,政府在每年的今日都會有許多慶祝表彰活動,但政府除應致力於建構完整的福利體系外,更應重視第一線基層社工的勞動條件;雖然愛心無價,但若長期剝削社工的愛心,遲早會有用完的一天,尤其是每年有許多社工系學生,充滿熱誠地投入福利服務體系,但若社工的勞動條件遲遲未受重視,將導致人員高流動率,福利服務品質低落的惡果。
台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理事長黃盈豪則表示,社工的勞動是「無價」且「無假」,政府所頒發的獎不應該是「績優社工獎」,而是「積勞成疾獎」,因為這是靠很多加班累積的,他也提出兩項訴求:希望政府應協助基層社工進行勞動體檢;並要求政府應積極地至社福機構進行勞動檢查,以具體改善社工勞動條件。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秘書長也說,因為社會福利預算的不足,社工勞動現況遭受嚴重扭曲。為何發生重大事件,都由基層社工來承擔罵名?難道上位的決策者,不需要為福利體制的不完整負責?若今年社工的勞動條件未獲改善,明年社工日將不排除上街頭,政府機關應積極作為,勿讓愛心機構變黑心機構。
▼社工的一天。(影片來源為YouTube,如遭移除請見諒)
內政部社會司專門委員顏靚殷回應,政府社工人力已從99年底1590位增加近一倍至3052位;勞委會勞動條件處科長黃維深科長也說,若有遭受勞動剝削,社工可隨時提出申訴,勞委會會立即進行勞動檢查等相關處理。
但黃盈豪認為,內政部作為主管機關,應有更積極作為,例如在各項補助標準明定,雇主應遵守勞動基準法及勞動教育等,若可作為卻不作為,就是內政部帶頭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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