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苗栗一位38歲的巫姓男子日前於酒後搭乘公車時,看著其他女乘客自慰,被公車司機直接載往派出所報案;對於自己的猥褻行為,巫男坦承不諱,但他竟然解釋自己只是想摸摸看能否改運,後又改稱因為心情不好,所以要欺負「弟弟」,令偵辦員警傻眼。
巫男當天搭乘的公車上有數名女學生及一位邱姓女子。邱女跟警方說,在車上巫男三不五時就會看她和女學生,因感到奇怪所以就看了一下巫男,竟發現他的手伸入褲內撫摸自己的陰莖;車子快到達苗栗市時,她又看到巫男直接讓陰莖外露並且自慰,所以就向公車駕駛反應。
根據警方的調查,巫男有竊盜前科;而他在解釋自己的行為時,說法變來變去,先是說想讓自己高興,接著又說因為景氣不佳,許多人都以這樣的方式賺錢,覺得自己並無做錯,警方認為他應該是酒後胡言亂語,但還是以妨害風化罪將其送辦。
我們想讓你知道…心情不好要欺負弟弟,那心情好要怎麼慰勞弟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