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裸照摸下體 港富商涉嫌非禮男藝人

我們想讓你知道…還真是奇案!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曾經公開承認男同志、私藏上千張男警淫照的香港富商劉定成,涉嫌非禮及恐嚇4名男藝人案,16日在香港區域法院開庭審理。劉被指控以試鏡為名、拍裸照為實,要求男藝人擺出意淫姿態,刻意展露下體,而在此期間,劉更以調整角度為由,把弄男藝人陽具。

香港《明報》報導,首要被告劉定成(62歲)16日於法院否認非禮兼職模特兒A(33歲)和獲獎的B(30歲),以及恐嚇兼職模特兒D(25歲),至於他被指非禮無線兼職藝員C(28歲)的控罪則獲撤銷,據悉警方至今仍未聯絡上C。而劉的乾兒子、次被告盧昕傑(27歲)則承認恐嚇D。

曾參與香港先生選舉並獲獎的B,出庭時戴上黑色太陽眼鏡、口罩及鴨舌帽,再以外套蓋頭以隱藏身份。在屏風後作供的他說,2005年夏天當兼職模特兒,有一天經過銅鑼灣,被自稱時裝品牌老闆的劉定成截停,問他有否興趣成為時裝品牌模特兒及試鏡。

兩天後,B接到電話,便身穿背心與劉定成到跑馬地一個單位拍照。兩小時「試鏡」中,劉先拍了大頭照,後來要求B脫去上衣,更拿出丁字褲。B穿上後,劉聲稱「角度不對」,用手擺動並觸及B的下體,又叫B將丁字褲反轉穿,稍後更要求他裸體,並拿出相簿表示不少當紅藝人都拍過類似照片,又稱認識某傳媒高層,可介紹工作。

劉定成先拍攝B的下體前後近照,又要他趴下拍照,劉更伸手托及左右搖擺的B的下體。B感到受辱,說「不拍啦」,便穿衣離開。據B指出,在拍攝期間,劉曾問他有否興趣與「闊太過夜」,每次可獲5000(港幣,下同)至1萬元。

辯方律師拿出相關照片,指B在照片中伸舌頭、拋媚眼、手放嘴角等誘惑姿勢,像是對劉定成挑逗。對此,B解釋,姿勢全是配合劉的要求。

另外,辯方質疑,B在2007年還有介紹其他人給劉定成拍照。B表示,因為當時他已在大型傳媒工作,劉找上他,要求介紹其他男藝人,否則就在網上公開裸照;他為了自保出賣朋友,覺得很內疚,最後決定報警。

案件未完結,法院17日將傳召D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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