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檢調追查有數百位大學教授以不實發票核銷國科會研究補助經費,檢察總長黃世銘26日指出,若查出公立大學教授涉案,將以貪污罪法辦。若是私立大學教職員涉案,將以刑法背信、詐欺、偽造文書等論罪。黃世銘也強調,不論涉案人數多寡或層級多高,「證據到那裡,就辦到哪裡。」
台北地檢署去年偵辦中央研究院蕭雅文主任,涉嫌以不實發票核銷國科會補助款案時,自涉案廠商「元霖」公司帳證資料中查出驚人內幕。包括有多名國立大學教授、副教授,向廠商取得假發票核銷研究經費,並用於購買3C產品、禮券等。
檢方當時分案偵辦,3月並以被告身分約談22名教授、助理教授等教職員,同時傳喚20多名研究助理作證,訊後將部分涉案教授依貪污、偽造文書等罪諭令交保。
交保的國立大學教職員包括,台大生化科學所副教授果伽蘭、台大物理治療系助理教授簡盟月、台大會計系助理教授曾智揚、台師大餐管所教授孫瑜華、台師大地科系教授簡芳菁等。
黃世銘表示,「證據到那裡,就辦到哪裡。」若有國立大學教職員涉案,檢方均定調為「授權公務員」,將以貪污治罪條例、刑法偽造文書等論罪。若私立大學教職員涉案,將以刑法背信、詐欺、偽造文書等論罪。他指出,以不實發票核銷補助款與特別費不同,是明顯的犯罪,檢方若查到有大學教授涉及違法,不論涉案人數多寡或層級多高,一律依法辦理。
辦案人員指出,全國共有台北、台中、彰化及台南4個地檢署偵辦相關案件,目前被列為約談對象者超過百人。
我們想讓你知道…「證據到那裡,就辦到哪裡。」怎麼感覺檢察總長話中有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