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新聞記者蔡岳霖、王又慶/台北報導
新聞局在520走入歷史,不過現在有網友爆料,有轎車違規在人行道停車,還放上新聞局的停車證,甚至嗆說自己有肖像權不讓人拍照,網友氣的大罵官員囂張!不過東森新聞向行政院查證,行政院根本沒有以局處名義發出任何停車證,也就是說這根本就是偽造的證件,可以判處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
▲假新聞局停車證橫行,違停人行道。(圖/東森新聞提供)
5月18日這一天行政院新聞局拆牌,正式宣告走入歷史,但到現在卻有人拿新聞局的招牌在耍大牌!照片上這台黑色轎車,6月1日中午大辣辣停在一家銀行前的行人步道上,再仔細看一看,上頭竟然還放著新聞局的停車證。
事發地點就在新店北新路三段,看不慣違停,網友拍照留存,還上網PO文爆料說,這位疑似新聞局官員,不客氣的說有肖像權要求刪照片,還拿起網友的識別證,威脅要他小心點。網友氣的大罵,中午開車出來就算執行公務嗎?更直說官員囂張!
▲製作偽證停車,最高處7年有期徒刑。(圖/東森新聞提供)
不過當東森新聞記者向相關單位查證時,行政院澄清沒有以局處的名義發送停車證。也就是說, 網友拍下的這張是偽證,而這囂張的「假官員」,除了會吃上600元到1200元不等的違停罰單外 ,還可能被依偽造文書罪,判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實際在行政院觀察,裡頭從機車到小客車,上頭幾乎沒有一張,標示著行政院的停車證,根本不知真正車證長的如何,也難怪民眾會霧裡看花被唬弄。
我們想讓你知道…現在只有文化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