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Kris (哲學哲學雞蛋糕)
Turvey的文章「為什麼我們要取英文名字?」,討論為什麼我們這些台灣人會習慣幫自己取英文名字。她列舉了一些可能的原因,但也表示這些原因都不充分:
「看完這一長串的原因,雖然說,看起來頗有道理,但在西方友人和老公的詰問下,我開始覺得連自己都不容易被說服。畢竟,比中文名字更難發音的東歐人、印度人或義大利人等等,他們並沒有因此選擇英文名字,更何況很多人並沒有機會結識外國友人;日本人也很國際化,可絕大多數的日本人都用自己的日文原名;至於匿名性,這一點也不太站得住腳,難道其他非英語系國家的人會不重視個人隱私嗎?...」*1
最後,Turvey主張這是一種有負面意義的文化現象:
「很明顯的,它是一個現代性的問題。一個被西方現代化主宰後的社會現象,華人社會曾經一度掦棄傳統文化的後遺症,這其中是否存在著某一程度的自我遺棄(self-abandon)或自我厭惡(self-hate)呢?」
這份主張很大膽,但我認為Turvey犯了兩個錯誤:她不合理地使用消去法來做推論,並且偷渡價值判斷。這兩個錯誤各自獨立來看,都足以讓我們有理由不接受Turvey的推論。
誤用消去法
Turvey的主要論點是:關於台灣人為什麼要取英文名字,有很多可能的解釋,但這些解釋都不充分,所以台灣人習慣多取一個英文名字,是「西方文化主宰下的自我遺棄」。
記得你學生時代怎麼處理自己不太確定的考試選擇題嗎?Turvey在這裡用的是一樣的策略,消去法:可能的解釋有很多,但要是這些解釋絕大多數都不令人滿意,剩下的那個就是答案。
然而,在這裡你不能用這種單純消去法來處理問題。
首先,英文名字現象的問題可能不是單選題,而是複選題。就算那些解釋各自都無法充分說明Turvey關心的現象,這也不代表當它們統統加起來,解釋力還是一樣爛。文化研究之所以複雜,就是因為不但可能原因有很多,而且不同原因可以同時成立,你不能因為某個原因「獨自看來」解釋力不充分,就把它捨去。
再來,你不能用消去法討論文化現象的第二個理由,是因為就算某個答案無法被消去,這也很可能不是因為它比較有機會為真,而是倒過來:因為它的敘述太模糊、因果關係不明顯,所以很難找到反例。你很容易發現對有些人來說「讓外國人比較好發音」無法成為他們取英文名字的理由,因為他們沒有外國朋友(so sad!)。這很直接了當,因為我們都很了解「你需要有一個稱呼讓你的朋友使用」、「許多外國人有中文發音困難」、「如果你沒有外國人當朋友,就不需要為了讓外國朋友方便稱呼你而取外國名字」這些人際和語言學上的單純事實,以及它們之間的因果關係。然而,考慮「在西方文化主宰之下,我們自我遺棄,因此習慣取英文名字」這個解釋,其中哪個部份是你覺得自己有掌握到可以像上面那樣輕易辨別真假的?
作者對「發音困難說」的反駁很合邏輯、很清楚,但是一旦討論到「主宰╱遺棄說」,檢驗判準就整個換了,好像這樣一個龐大又可怕的現象用三行就可以談完,甚至不需要交代西方文化是如何主宰我們、什麼是自我遺棄、這兩個東西是如何像為了體貼外國好友那樣地使得台灣人開始為自己取英文名字。我想,「主宰╱遺棄說」 之所以在消去法中殘存,不見得是因為它比較有道理,而很可能是因為它實在是太模糊又無所不包。然而,在討論社會現象的成因時,敘述的模糊自然不會是優點,更罔論拿來辯護什麼。
最後,Turvey不該用消去法來處理這個問題的第三個理由,在於她青睞的那個解釋所描述的現象需要的舉證和支持遠超過其它解釋。台灣算是國際化、很多外國人中文發音爛得要命、取綽號有助匿名、比較親切…在Turvey寫文章之前,這些現象我們早就發現了,因此當我們要討論這些現象是不是台灣人習慣取英文名字的原因,我們只需要研究這些現象和英文名字風潮之間的因果關係,不需要再次確認這些現象到底存不存在。然而,Turvey支持的文化主宰和自我遺棄說,跟前面那些缺乏深度的表面現象並不相同,文化主宰和自我遺棄的存在一開始並沒有受到充分證據支持。在這種情況下,把文化主宰和自我遺棄跟其它已經被確認存在的現象一視同仁、一起用消去法判定,這在方法論上是錯的。由此觀之,Turvey的論證基本上類似於:
「你看,這禮物不是我送的,也不是你媽送的,我們家的狗大毛也不可能送你禮物,所以,這一定是聖誕老人送的啊!」
偷渡價值判斷
除了誤用消去法之外,原文還有另外一個問題:偷渡價值判斷。
作者在本文和回應中不斷使用台灣人和其它非英語族群的比較,用來說明她為什麼某些說法不能充分解釋台灣人的英文名字流行:你可能覺得台灣比較國際化,或者中文名字很難發音,或者英文名字有助於匿名保護隱私,所以台灣人才習慣另外取一個英文名字,但是,日本也很國際化,義大利名字也很難念,而全世界都有隱私問題,為什麼這些國家都不流行取英文名字來應對?顯然事情並非如此無辜,這一定跟國際角力有關!
然而,就算這跟國際角力有關,也不見得是件只有負面意義的事情。全球化的時代有全球化的交際問題,許多人必須面對一堆外國人,然後記住他們的名字。事實:英文是國際語言,國際溝通上的首選。作者認為台灣人取英文名字是自我遺棄,而日本人的狀況則好一點,至少他們沒有背叛自己的名字。但是,為什麼在這裡我們該假定日本人的「文化自尊指數」是一般標準水平,而台灣比日本更遷就外國人,因此算是自我遺棄?為什麼作者不把台灣人的表現當成一般標準,然後批評日本人和義大利人是太自大,不願意給人方便?
當然,若我們要談文化表現的價值,這些論點都還有討論空間,我也不能現在就斷定作者的假定一定不會對。然而,Turvey毫不為意地做這種假定,讓我們有理由相信她在討論英文名字的文化問題時,心裡已經預設了價值判斷和意識形態。
我並不主張Turvey抱怨的英文名字現象是無辜的,跟文化主宰和自我遺棄(不管這些詞到底是什麼意思)無關。但我相信Turvey的不正當推論和價值預設使得她的論述沒有辦法合理地支持她的結論。
文化研究的健康態度
我在讀原文時心裡一直在想一個問題:為什麼除了Turvey青睞的那個答案之外,其它的答案看起來都這麼沒有人文深度?連「方便登入網路帳號」這種柴米油鹽的選項都跑出來了是怎麼回事?後來我才驚覺這就是作者的陰謀。
我們在討論文化現象時,有時會有一種傾向,認為所有文化現象背後都有深層意義和成因。在這種傾向之下,我們甚至可以從雞毛蒜皮的小事觀察出一個民族的被主宰。在這種傾向之下,我們不情願相信這些文化現象是偶然的,或只是出於許多瑣碎沒有深度的無聊成因。然而,當你發現自己有這種傾向,你必須想想這件事:你是誠懇地想要討論眼前文化現象的原因,還是只是想要藉這些討論來推廣自己的意識形態、價值觀或陰謀論?
當然,文化現象背後有可能真的躲了霸權和壓迫,但理想上這應該要是你盡量持平觀察之後發現的結論,而不是你的預設。每個人都有政治和道德立場,你很難排除,甚至很難發現你的政治和道德立場偷偷地促使你做出有瑕疵的判斷,例如像前面說的,給予自己青睞的解釋特別寬鬆的檢驗。當我們做文化歸因推論,必須非常小心,有時候你以為自己的研究是在揭露意識形態對人的主宰,但其實它揭露的,是你的意識形態對你的理性的主宰。
如果有一個對海外華人抱持偏見的文化研究偏執狂看到Turvey的文章,他可能會這樣說:
『哇喔,看看這篇玩意!作者幾乎在所有有機會使用英文加註的地方都用了英文加註,在所有有機會補充自己西方交際和英國生活的地方都不忘如是補充。但是,就文章脈絡,這些加註和補充並非總是必要的(換句話說,我想不到什麼說法可以充分解釋她為什麼這樣做),所以她做這些加註和補充,是基於「身為旅居英國的黃種人,對於西方文化自卑,但對於我們這些比起她離西方文化更遠的讀者卻又相對自傲」的心態,想要跟我們炫耀。你看看她最後花了這麼多篇幅談外國人在網路上是怎麼嘲笑取了不恰當英文名字的台灣人,當做台灣人不要取英文名字的理由,但她自己不就叫「Turvey」嗎?這根本不是在鼓吹不要取英文名字,Turvey真正想說的是:「拜託,我留學海外,又嫁給英國人,我取英文名字也就算了,你們這些窩在台灣的台灣人英文這麼爛,不要出來丟臉好不好!」』
然而,這種揣測除了沒禮貌之外也沒道理,甚至你可能覺得,這傢伙其實對作者的行文習慣成因根本沒興趣,他只是在找藉口臭罵Turvey。Turvey如此行文有可能只是她習慣、她最近對文化差異剛好特別感興趣…當然,我列舉的這些解釋一點人文深度也沒有,並且和文化的霸權、主宰、自傲和自卑都扯不上關係,然而,你本來就不該假定人們的行為背後總是有壓迫和陰謀。
註:
*1. 你可能注意到,在我引用的Turvey這段文字當中,她其實並沒有斬釘截鐵地明說西方文化主宰「造成」了台灣人的英文名字現象,依照她的用詞,只要她願意,隨時可以澄清說她只是在表達兩個現象之間有時間上的關聯,沒有打算主張因果關係。就像她事實上也有餘地澄清說她那兩句關於自我遺棄和自我厭惡的問句真的只是純粹在問問題,並不是設問法,因此她也沒有主張台灣人的英文名字現象是出於自我遺棄和自我厭惡。然而,如果Turvey為了規避攻擊把自己的論述變得那麼弱,這份論述就無法支持她在文章中的其它地方關於文化認同的呼籲。
作者Kris是哲研所學生,哲學哲學雞蛋糕的老闆。本文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參與,投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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