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學生沒還書,就真的不能畢業嗎?一名台南市興國中學的蔡姓女學生,被校方通知借書沒還,畢業典禮當天不能領畢業證書,要拿書來換,讓女學生傷心的空手而歸。沒想到校方隔天才發現是烏龍一場,以簡訊通知女學生自行領取證書,氣壞女學生家長,要求校方公開道歉。
蔡姓家長說,女兒參加畢業典禮後回來告訴他,學校指她借3本書未還,不能領畢業證書,當時只好再請她回房間找找看,女兒說沒有找到,堅持書早就歸還了,畢業典禮隔天學校只以簡訊通知有誤會,要女兒自行到學校領取。
他親自致電詢問副校長陳三益,竟得到「依學校規定辦理,家長憑什麼過問?」的無禮回答,令他十分傻眼。他氣憤的告訴記者,「學校說書有找到了啊,你來學校裡畢業證書,他們就是這種高傲態度,副校長、教職員都很兇,把我掛電話!」
他質疑,若真的借書未還,校方應該提前通知,為何在畢業典禮當天扣留畢業證書,如此作法太過無理,對學生傷害也太大,要求校方道歉。
校方對此仍然堅持,這些事情比來就需要時間查證,只是比較晚給畢業證書並無不妥。事後,校方已請圖書館主任親自將畢業證書送到女學生家中,但家長仍對於校方態度與做法十分不滿。
陳三益回應,會尊重家長想法,將開會討論後續處理方式。
我們想讓你知道…到畢業典禮那天才看清學校真面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