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益世被上手銬押往北所。(圖/翻攝自TVBS)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涉貪案,經過一整天的偵訊與審理後,2日晚間被台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據了解,林在特偵組接受訊問時,之所以會認罪,除了兩片共40分鐘的錄音光碟外,關鍵在於檢調分別於他高雄老家、中聯和地勇查扣疑似合約書,並於午夜零時被火速送達,讓他只能低頭認錯,「我認了!」
特偵組偵辦林益世貪汙案,在1日兵分11路,搜索林益世八德路住處、茄萣老家、鳳山服務處、主播妻彭愛佳安和路娘家,以及高雄中鋼、中聯、中耀、中聯台北聯絡處等地,並傳喚林、彭到案說明。
至於林益世也是有備而來,陪同應訊的除了台北市議員、馬政府御用律師賴素如外,還有兩位前檢察官丁中原、李傳侯。據悉,林在得知彭愛佳被偵訊不到2小時就離開後,就態度強硬否認犯罪,堅稱只是選民服務,更不清楚「3、3、23」等數字。
檢察官於是當庭播放陳啟祥提供的一片28分鐘、一片12分鐘的光碟,內容就是陳今年2月25日和3月10日到林益世家討論行賄細節。據指出,三名陪訊律師聽完後,認為非常不利,於是請求休庭15分,勸他坦白罪刑,但林仍堅稱無不法。
檢察官緊接著又拿出陳啟祥提供的通聯記錄、提領美金賄款水單等證據,讓林益世逐一說明。同時間特偵組在林老家、中聯、地勇也查獲疑為三者間的合作草約,由事務官連夜帶回特偵組。
關鍵的白紙黑字出現在眼前,讓林益世不得不認了,坦承收賄6300萬,但對於索賄8300萬則語帶保留。由於林坦承罪行已經是檢察官訊問尾聲,因此當委任律師請求交保,被認定自白內容與事證有很大出入,且有有湮滅證據、串證之虞,於是提起聲押,移送北院召開聲押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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