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南宏(原文發表於2012.8.5酷新聞)
閱讀前請服用:此篇文章是酷新聞粉絲團每周五固定發表的實驗日誌,並非新聞報導,有興趣加入討論的雲友們,也歡迎到酷新聞聊新聞。
今天出現一則主力讀者在7年級後段班、8年級前段班的新聞,入圍金曲獎最佳新人的謝和弦在臉書(Facebook)粉絲專頁爆料,爆了一個他與另一藝人陳奕在高中時的私事。
在許多時空的間隙之中,有一群人必然討論過藝人私事到底應該不應該成為新聞,直至今日,仍然沒有一個絕對性的定論。 從產製流程的角度來看,演藝人員需要大眾媒體去宣傳自己與作品,進而達到生存與營利的行為。 藉由藝人而得來的營利不只是養活自己,而是支撐幕後與許多你想不到、看不見的工作人員。
然而,許多人在討論此議題的商業行為時,總是只見神木不見林,這是非常可惜的事情。 因為媒體與藝人的互動,充滿N種詭譎的模式。
臉書改變了台灣媒體,也讓藝人與媒體增加了許多互動可能。以前你想要像謝和弦一樣爆完大料,可以在5分鐘接觸到一萬人次,可能得開一場勞師動眾的記者會。
萬一你不夠紅,恐怕還要去想出一個放話的通路。 一切都改變了,你在社群的影響力,已經可以換算到大眾媒體身上。 謝和弦充滿戲劇性的自爆會讓他的名字上遍四大報與主流電視新聞台,而網路媒體(包含報業的附庸網路媒體)多已經報導完此事。
願意把自己的私事放到一個擁有「65467人說讚,56,191人正在討論的粉絲專頁,已經等於開了一個臉書記者會,每個使用者擁有相同的接近權。
人紅一定代表有人看的時代早就過去了,例如周杰倫的網路新聞就沒有想像中受歡迎,點閱人氣最終還是得看藝人身處在何種境況與發展階段裡。 謝和弦3日的自我表白,算是我在網路新聞媒體工作四年以來,排得上台灣演藝圈社群事件Top 300。
因為資訊爆炸的緣故,如果把台灣改成全球,此事頂多僅能從Top 1000往後跳。 其實,我還挺喜歡謝和弦的音樂作品,雖然還不夠成熟,但是總有一種「未來不知道會演化到何種程度」的期待感,如果要別人注意你的音樂作品,從公關的角度來看,最好能避免以這類型的新聞在媒體曝光。
不過話說回來,如果能做出周杰倫前三張專輯的水準與定位,你的私事都只是爆紅之外的小菜。 而撇開這些關於源自哈伯瑪斯或其他人的「公共領域變形」的相關討論,我個人認為,在臉書上公開這類型的私事,基本上就很難獲得男性群體的尊重;無論幼稚或成熟的雄性都無法認同。 我比較欣賞陳奕的處理,誠實的一段話就可以止住整起事件。
或許有人要問,為什麼GO可以在實驗日誌每星期五打屁,說這麼多個人意見? 從產製流程來看,只要你願意每週交出一篇稿給酷新聞,加入管理酷新聞的不定期工作,你就可以在這裡打屁了。
(酷編們可是偷偷地借放了很多美好時光在此啊,呵!也歡迎大家找時間加入塗ㄚ牆,這是我第二喜歡的酷粉絲團,第一名?我不能說...)
●作者姚南宏,ETtoday新聞雲社群編輯,花名GO。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參與,投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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