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面對檢警點名,卡提諾論壇26日發表聲明,澄清該站並非色情網站,也強調網站內容豐富多元圖文並茂,有圖有真相,非一般台灣媒體新聞網站可及。卡提諾論壇在聲明中澄清,照片重點部位已經用「熊吉」、「阿部」圖片加工蓋過,認為自己已經做到自律。
▲熊吉。(圖/取自網路)
卡提諾管理團隊在26日的聲明表示,有會員利用卡提諾影音平台涉嫌散步李宗瑞案相關影片;由於受到「即時上載檔案/內容」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立即監察所有檔案與內容。
卡提諾管理團隊也指出,「網友們有知的權力(附註),更有言論自由與分享的權利。」
不過根據《刑法》第 235 條明文指出,「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倘若散布李宗瑞淫照與影音,也可能會觸犯《刑法》第 318-1 條,「無故洩漏因利用電腦或其他相關設備知悉或持有他人之秘密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千元以下罰金。」
李宗瑞到案之後,與他相關的性愛影音卻持續流傳,甚至有越演越烈的趨勢。在網路逐漸邁向手機通訊與社群的年代,李宗瑞事件也可以清楚看出科技始終來自於人性,但是法律卻永遠趕不上科技的窘境;相關單位該如何訂定規範,恐怕也是一大難題。
卡提諾論壇遭駭癱瘓 粉絲:天佑卡國!
卡提諾論壇官方聲明(因網站掛點,連至Mobile01討論串)
●附註
權力(power)被用於國家或政府的一種強制力,帶有支配、控制和影響人和事的能力與權威性;而權利(rights)泛指是公民所不受強制地享有的公民權甚至是自由。
由於卡提諾論壇的議題牽涉到網路世代的「平均權力論」,因此保留卡提諾官方聲明所用的「權力」,如果各位雲友對此有任何想法,也歡迎留言提出看法。(2012.08.27 18:01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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