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一位林姓婦人與丈夫結婚17年,育有3名子女,婚後感情融洽,但2年前丈夫被外派到越南工作,久久才會回家一次,她多次帶謝姓男友回家偷情、過夜,完全不顧3名子女在家看電視,房門關了就與情夫卿卿我我,毫不掩飾。林女公然偷情的行為傳遍鄰里,丈夫知道後氣憤的說,「妳這種行為,還像個媽媽嗎?」
林女與丈夫原本感情融洽,但2年前丈夫外派到越南,久久才回家一次,感情生變。去年5月間,林女多次公然帶情夫回家偷情,無視3名兒女就坐在客廳看電視,肆無忌憚的與情夫卿卿我我,傷害孩子的感情。在海外辛苦工作的丈夫一直以為自己有一個幸福美滿的家,知道妻子公然與人通姦,氣得訴請離婚並求償。
法院25日判准兩人離婚,林女有意爭取子女探視權,但兒女卻冷淡的說,「不必刻意安排,母親有需要再打電話聯絡就好。」法官判林女須支付精神慰撫金50萬元,每月另需負擔1萬2000元子女撫養費,直到成年為止。
▲(圖/資料照片/取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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