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姓婦人先前因搭公車3年內摔4次提告公車司機索賠。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市有一名蔡姓婦人讓公車司機聞之色變,多次因為搭公車跌倒狀告司機求償,被外界封為「公車跌倒姊」。這個月她再度上法院提告,只因月前參加「中華單親家庭互助協會」舉辦的慶生會時,一名吳姓婦人唱歌手張秀卿的「車站」,蔡婦認為自己被影射靠跌倒賺錢,因此提出妨礙名譽告訴。
據悉,蔡姓婦人表示,月前參加「中華單親家庭互助協會」舉辦的慶生會,到林森北路一間卡拉OK店唱歌,46歲的吳姓婦人選唱了張秀卿的台語名曲「車站」,邊唱邊用手指遙指她,頓時覺得倍感侮辱,提出妨礙名譽告訴;不過,被告的吳婦則無辜地說,自己唱的是「車站」,「火車上怎麼會有『公車跌倒姊』呢?」還反駁沒有用手指向對方。
中華單親家庭互助協會對於本案也很苦惱,據傳,蔡婦和吳婦間已早有嫌隙;由於兩方說法差異太大,警方先將全案依誹謗罪嫌函送偵辦。
蔡姓婦人先前因搭公車3年內摔4次使家人受傷憤而提告,求償30萬至100萬元不等,經協調後,運將自掏腰包分別賠償6萬元及1萬元和解,尚有一案在協調中。公車司機封她為「跌倒姊」,還把她的照片貼在公司,提醒運將們注意,如果載到她一定要注意行車速度。
我們想讓你知道…話不能亂講,現在連歌也不能亂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