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須買一送一,賣場告工讀生竊盜。
東森新聞記者蔡信章/台中報導
為了一個贈品橘子,賣場工讀生被告竊盜。台中一家連鎖賣場工讀生,日前在賣場買晚餐後想吃水果,請負責水果區的女員工拿了一顆掉在地上的橘子,貼上空白標籤表示是贈品、無需結帳,沒想到卻被認定是偷竊,原因是賣場規定貼上標籤的水果雖然是贈品不用結帳,前提必須是買一送一,認定2人監守自盜、堅持報警。
這顆紅柑橘上面貼了一張空白標籤,員工都知道這是贈品;在台中家樂福中清分店打工的施姓工讀生,日前連同賣場買的滷味一起拿到結帳區,贈品沒有結帳,警衛當場逮人。西屯所所長顏文村(下圖)表示,「要了一個貼上贈品的橘子,沒有結帳帶出結帳區,被警衛人員當場給攔查下來。」
不是贈品嗎?賣場報警處理,施姓工讀生覺得冤枉,當天他買了晚餐後想吃水果,來到水果區請女員工撿起地上橘子、貼上空白標籤,以為不用結帳,沒想到被當成賊。根據賣場規定,客人挑選時掉到地上的橘子,被視為品質不佳,必須貼上空白標籤放在出清貨架上當做贈品,但前提必須是買一送一的方式販售,當天工讀生沒有購買,企圖夾帶出去。
顏文村說,「因為他們的贈品,主要是要有針對這個物品有購買的行為,有購買以後假如是買一送一,他們才會以這種方式贈送出去。」考量員工品德操守,賣場認定2人監守自盜,堅持報警。
為了一顆橘子告工讀生,賣場不願回應,事後工讀生和水果區女員工都填寫自願離職單走人。目前正值橘子盛產季節,為了一顆橘子挨告還丟了工作,也難怪工讀生覺得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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