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口米粉含米僅一成,玉米粉佔九成。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知名品牌「龍口天然新竹米粉」包裝標明含米量達90%以上、蛋白質達5%,送驗結果發現蛋白質僅有0.5%,推算含米量僅有7到10%。對此,龍口公司28日下午發表道歉聲明並表示,產品會立刻下架回收,且會檢討改進。
根據《中天新聞》報導,龍口公司發言人表示,他們將通知所有賣場,只要有賣該商品皆暫時停售、下架,包裝也會全面收回,並向消費者致歉,「坦白說,這是我們的疏忽,會跟品管針對法規作改進。」
消基會28日表示,抽驗結果發現中北部主要大賣場、超市、生機店、農會等地販賣的米粉,52件品牌包裝米粉中,就有45件含米量未達規定,不夠資格稱為「米粉」,其中更多達39件的含米量連20%都不到。
令人吃驚的是,領導品牌「龍口天然新竹米粉」宣稱含米量達90%以上、蛋白質達5%,送驗結果發現蛋白質僅有0.5%,推算含米量僅有 7到10%;竹北市農會的「台灣古早味米粉」標榜蛋白質含量為「每67公克含有5.6公克」也就是8.4%,送驗結果發現蛋白質僅有0.6%,推算含米量僅有9到12%。
消基會指出,民國92年曾對市售米粉進行過含米量測試,檢測19件樣品的蛋白質含量,所有樣品的蛋白質含量都低於4.5%以下,也就是說,19件樣品皆不是純米精製而成,甚至連「調和米粉」的標準都達不到,且當初的標準比現在還嚴格,沒想到業者卻變本加厲,欺騙消費者。
雖然業者現在願意下架,但消基會董事長張智剛直言,「若連1克含量都沒有,賣的價格可能還跟一般純米是一樣的,我們認為說,可能還涉及刑法319條的詐欺罪。」
▼龍口公司發聲明道歉。(圖/取自龍口公司)
我們想讓你知道…這算疏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