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3年前在台灣酒駕撞死送報生黃俊德的英國商人林克穎,發監前夕變裝離境,1日透過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前妻艾琳達發聲明,希望司法單位能答應3個要求才願意回台;讓人訝異的是,對於林的落跑行徑,艾琳達竟說,「逃得好,別回來了!」
「沒犯錯幹嘛跑出國?」「根本不是人,看台灣沒有!」黃俊德的父親聽到林克穎提出之要求,相當不以為然,他說林出庭時有請律師,法官也有給機會發言,「難道他都沒說話嗎?」黃父強調,林的確有撞到他兒子,去法院調閱關鍵影帶就知道了。
黃父很不滿的3個要求,是林克穎1日上午跨海傳真給艾琳達,再由她代為發出。他首先要國際人權組織擔任審判觀察員;其次為審理期間,除了人權組織外,還要由台灣合法人權單位一同蒞庭;最後一點,是事發時的關鍵影帶並沒有成為法庭證物,他要求重新翻案,因為影帶內容可以證明他是「無辜」的。
除了提出3個要求,林克穎信中第一段還寫道,他要向台灣人民以及死者家屬道歉,但原本信任中華民國司法,認為真相會水落石出,可是近3年審理期間,他卻受到極度偏見,甚至連替自己辯護的機會都沒有,在辯護庭上法官還打瞌睡20分鐘。
對於林克穎的「歧視說」,艾琳達也力挺,她指出台灣的確會歧視黑人,甚至偏激表示,「逃得好,不要再回來了!」會這麼幫林克穎,是因為除了廣為人知的施明德前妻身分外,艾琳達還是林在台北醫學大學攻讀碩士時的助理教授。
只不過,本案審理期間,林克穎出庭時始終維持一張撲克臉,對黃俊德的家屬沒有一句道歉,而且覺得未被公平對待也應循求正當法律途徑解決,怎麼會先潛逃出境再回頭對台灣司法談條件呢?對於林克穎的要求,台北地檢署回應,絕對不與他談條件,如果不服判決,應循非常上訴或再審途徑。(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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