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酒駕撞死孝子送報生黃俊德的英商林克穎(Zain Dean)(下圖/資料畫面)被判刑4年後潛逃出境,他日前發函到台灣駐英代表處,表示願賠黃家新台幣40萬到60萬元。黃父黃國安25日後大罵,「40萬算什麼,我出100萬買林克穎的命!」
林克穎日前跨海嗆說,在台沒受到公平審判才會離開,還開出「返台3條件」,包括「國際人權組織擔任審判觀察員」、「審理期間除人權組織外,還要由台灣合法人權單位一同蒞庭」、「事發時關鍵影帶必須成為法庭證物,因影帶內容可證明他是『無辜的』。」這席話引發輿論撻伐。
據了解,林克穎日前先透過外交部傳話,表示願匯40萬元給家屬表達歉意;後來又透過在台灣的朋友聯絡法務部,說他台灣帳戶有存款60萬元,可以用來賠償黃家,希望取得黃家銀行帳戶帳號。
林克穎被判4年徒刑、必須賠黃家755萬元確定,如今只答應賠不到10分之1。黃國安得知消息怒斥,實在太誇張、太離譜了,痛批「這是人說的話嗎?林克穎和他女友(董玉琪)會遭到報應的!」他雖質疑林男誠意,但已提供帳戶,由法務部轉交林克穎。
法務部表示,林克穎的刑事確定判決書已翻譯成英文,由外交部轉給英國政府,他若拒絕全額賠償,會協助黃家跨海查扣林克穎在英國的財產;同時透過和英國間的司法互助管道,請求英方協助他遣返服刑。
我們想讓你知道…太沒誠意了吧,只好一命換一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