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台灣漁船廣大興28號遭菲律賓公務船開槍掃射,漁民洪石成(下圖/資料畫面)因而身亡,此事件引發國際關注。有印尼官員指出,行凶者一定要接受法律制裁,建議台灣官方把此事訴諸國際法庭,更對對於菲國主張台灣漁船越界,侵入菲律賓領海捕魚的說法抱持懷疑。
印尼海事暨漁業部海洋資源署長夏荷林(Syahrin Abdurrahman)表示,外交手段是解決衝突的方式,不過,行凶者一定要接受法律制裁,如果菲律賓公務船人員未遵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規定,台灣官方應把這起案件訴諸國際法庭。他指出,若此事發生在印尼漁民身上,印尼政府將謹慎處理,並堅持維護主權及遵照國際法規定。
另外,印尼海洋資源署前署長亞吉(Aji Sularso)則說,台灣漁民家屬向菲律賓開槍人員表達抗議的行為非常合理。而且,他更對於菲國方面主張台灣漁船越界進入菲律賓領海捕魚的說法抱持懷疑,他認為菲律賓公務船人員當時未能辨識台灣漁船的身分。
長期處理印尼漁民類似問題的亞吉分析,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菲國人員在執行實際驅趕動作前,應該先鳴槍警告3次,否則菲國人員不可擅自進行驅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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