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編抱抱】- #222
蔡慶輝
半年前的一篇【總編抱抱】我這樣寫道:「我們在今年5月成立【反酒駕】粉絲團,希望凝聚大家的共識與力量,一起推廣酒後不開車,推動酒後肇事重刑重罰。沒想到,半年多過去了,竟每隔幾天就有酒後駕車肇事而致人於死傷的新聞……」而今,半年多又過去了,還是一樣,而且竟有公務人員作了最錯誤的示範。
值得慶幸的是,2012年5月我們本於媒體責任所成立的【反酒駕】粉絲團,已有2萬多人的共鳴。然而即便我們都認為這件事情很重要,但任誰都難體會那種「一次失去兩個」的慟,任誰都無法接受綠燈走在斑馬線上也會遭逢不測!
你投票了嗎?你表達你的憤怒了嗎?這個投票活動的結果,或許無法真正實現,但很顯然的大家已不能再忍受酒駕謀殺人命的事情再發生,如果「一命償一命」廢死聯盟會有意見,那麼「執行鞭刑」便是最正義的選項。
雖然在這個(大家都能新增選項)的投票活動中,還是有一些戲謔玩笑的選項,但我想大多數人都很嚴肅的看待這件事情,「立法酒駕視同準殺人罪」、「酒駕視同蓄意隨機殺人」、「關30年,沒有罰錢了事這回事」、「處罰同車者」,都是很好的立法參考。
但毋論你是投了「執行鞭刑」一票,還是給了很好的建議選項,都不如你自己舉起右手宣誓,「我絕不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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