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痛!3歲的虎斑貓被老翁當作石虎宰殺。(圖/苗栗縣府農業處提供)
記者廖可婷/採訪報導
苗栗市恭敬里70歲孫姓老翁日前傍晚在家後門烹煮一隻全身被去毛的「貓科動物」,民眾聞到濃濃血腥味後,見狀趕緊報警處理。老翁被詢問時,還淡定地回答說:「我煮的是石虎!」讓在場人員相當傻眼,但經鑑定後,發現是隻體型較大的3歲虎斑貓。孫翁雖逃過宰殺保育動物的5年以下的重刑,但警方仍依《動物保護法》移送法辦,可開罰10到50萬元。
《ETtoday東森新聞雲》記者20日致電苗栗縣農業處,得知這隻虎斑貓為孫翁的林姓友人贈送,由於林男位於頭屋鄉北坑山區的雞舍經常被動物攻擊,因此在旁設捕獸籠,上個月29日下午意外捕獲貓科動物後,誤認是保育類動物石虎,並轉送老翁而後進行宰殺清理,準備烹煮食用。
農業處柯小姐表示,警分局獲報到達現場時,孫翁表情困惑,似乎不覺得自己做錯事。當員警詢問他為何要烹煮貓來吃時,他還以稀鬆平常的態度回答說:「我煮的不是貓,是石虎!」由於這隻貓已被脫毛,苗栗山區又常有石虎出沒,全體一開始還信以為真。
經國內研究石虎專家屏科大生物資源研究所研究員陳美汀鑑定後證實,這隻動物並非石虎,而是約為3歲大的虎斑貓。農業處人員也透露,過去曾聽聞民眾談起石虎的食補功效,不知老翁是否也採信了民間傳說,認為食用「石虎掌」、「石虎肉」能夠壯陽補身子。
▼老翁違法宰殺烹煮大貓,卻似乎完全不知已觸法。(圖/苗栗縣府農業處提供)
農業處指出,石虎的外觀為吻短耳圓,形體與家貓軀幹與四肢較長,體色為灰褐或黃褐色,身體有黑色斑點,與灰褐色虎斑貓極為相似常被誤認,石虎與家貓主要辨別特徵為石虎的額頭和眼窩內側白色條紋明顯,且耳後有白色斑塊。
▼石虎的額頭和眼窩內側有明顯白色條紋。(圖/台北市立動物園)
▼虎斑貓長這樣,希望被宰殺的貓兒,下輩子也能像牠一樣幸福。(圖/ㄤ姐提供)
農業處處長賴安平表示,石虎屬瀕臨絕種野生動物,若老翁真獵捕、宰殺石虎將觸犯《野生動物保育法》,可重罰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開罰新臺幣20萬至100萬元罰金,並得公布其姓名、名稱或照片,請民眾務必遵循法規愛護動物,千萬別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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