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貿協議已「依法」悄悄生效? 張慶忠:我們不敢說

我們想讓你知道…所以真的已經生效了?

▲藍綠兩黨為了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通過與否,長期以來爭執不休。(圖/記者賴映秀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經建會前主委尹啟銘於11日時,在《中國時報》上發表一篇名為「服貿協議依法已經生效」的專欄文章,指出藍綠兩黨爭執多時的兩岸服貿協議,因為在立法院已超過規定期限,其實早已依法審議完成。對此國民黨黨團幹部張慶忠說,這種事情「我們不敢說」。

尹啟銘在專欄文章中指出, 根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5條:「其內容未涉及法律之修正或無須另以法律定之者,協議辦理機關應於協議簽署後卅日內報請行政院核定,並送立法院備查」,由於服貿協議內容沒有涉及到法律修正,也不需要再另外用法律來規定,所以服貿協議簽署之後已經由政院「核定」,並送到立法院「備查」。

不過,尹啟銘也在文中提到,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各委員會審查行政命令,應於院會交付審查後三個月內完成之;逾期未完成者,視為已經審查」。尹啟銘認為,時至今日,服貿協議在立法院已超過規定的「三個月」期限,依法規定應該視為已審查,如果行政院不敢啟動服貿生效條款,「那就讓人民一起宣布服貿協議已經依法生效施行」。

國民黨黨團幹部張慶忠等人接受《聯合報》採訪時表示,這種事情「別人可以說,我們不敢說」,因為兩岸簽署19項協議,許多在立法院委員會沒有審查完成的時候就已經「時間到自動生效」,但朝野之間已有協商結論,如果國民黨團主張已生效,那就等於是違反協商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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