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年輕的人夫自稱是性侵被害者,但監視畫面顯示他明明有時在前、有時在後,嘿咻的模樣並不像是被獄友所逼。(圖/示意照/取自網路)
記者鍾禎祥/台北報導
超自然震動!台北監獄劉姓管理員前年巡房,意外撞見兩名受刑人窩在棉被裡「規律起伏」,當場制止了他們的違規行為,其中一名年輕的受刑人事後向所方陳情,泣訴自己遭同室獄友性侵,「如果我不給他搞,他就會搞我老婆、小孩!」但法官調閱監視畫面發現,當晚原告明明「有攻也有受」,懷疑他是害怕性向曝光,才會撒謊誣告獄中情人,當庭戳破了這假假的謊言。
「你有跟被害人甲1說想跟他肛交嗎?」檢方調查之初,涉嫌性侵獄友的陳姓受刑人對其罪行通通坦承不諱,但上了法庭後法官才發現,陳男是中度智障,語言智商更僅有44,不管你問他什麼問題,陳男都只會回答:「是」、「好」、「對」,研判檢察官是用誘導式方式問案,自白不能當成呈堂證據。
為了查明真相,法官重新拿出監視錄影帶看了又看,畫面證實22時35分至23時5分這段時間裡,原告多次轉正面或翻身,有時在前、有時在後,抖動的模樣完全不像性侵被害人;法官也質疑,陳姓受刑人連一般的話都說不好,怎麼可能說出:「如果你不給我肛交,我就要對你老婆、小孩不利」這種邏輯清楚的句子?
雖然告人的年輕男子已有家室,但法官認為這無法排除他是同性戀或雙性戀的可能性,監獄文化對「非異性戀者」一向十分排斥、歧視,研判人夫應該是擔心會被兄弟欺負,才會誣陷搞不清狀況的陳姓受刑人,把自己偽裝成性侵被害人博取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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