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監聽「先斬後奏」犧牲人權? 柯解釋:應分級、分類

▲柯文哲25日提出監聽登記制。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長柯文哲25日上午表示,警方監聽應採先斬後奏、登記制,以加快辦案速度,引發外界議論。他下午進一步解釋,通聯紀錄和監聽都應該要分級、分類,「在人權和效率之間總是會有個平衡點」

台北市峨眉停車場雙屍案案發12天,兇嫌陳福祥在桃園被逮;柯文哲25日前往萬華分局頒發60萬破案獎金,並指出警方礙於通保法,調閱通聯紀錄或申請監聽程序都花費太多時間,將請台北巿政府警察局與法務部展開協商,「那些在守在電腦前監聽的人是幕後英雄,應該被重視。」

此話一出,引發外界議論聲浪,民進黨立委段宜康更在臉書表示,一個尊崇蔣經國、宣揚效率至上,並以被視為酷吏為樂的人,為了辦案速度而犠牲保障人權的程序,完全不足為怪,「就這點而言,柯文哲市長和黃世銘總長,應該會相見恨晚。」

▼段宜康認為,監聽登記制犠牲了保障人權的程序。(圖/翻攝自段宜康粉絲專頁)

對此,柯文哲下午連忙解釋,通聯紀錄或監聽,應該要分級、分類,這種已鎖定犯人的監聽,應與前年引發9月政爭的監聽不太一樣;政治偵防類監聽要取得同意是合理的,但為一件事制定法律,搞到大家都無法執行,是典型的因噎廢食,還好嫌犯沒有逃離台灣,不然根本抓不到人。

柯文哲也舉出醫生開刀需要手術同意書的例子,表示自己以前在加護病房開心臟手術後,有些病人還沒返家卻又開始出血;當時沒有家屬同意,也沒有推回開刀房,都會直接在加護病房打開胸腔止血。

▼柯文哲25日前往萬華分局頒發60萬破案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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