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殺人犯」研究 女性多為金錢權力行兇

▲美國研究發現,男女連續殺人犯有驚人相異處。(圖/達志/示意圖)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賓州州立大學心理學教授哈里森(Marissa Harrison)與她的團隊花了數月的時間發現,自古以來美國的女性連續殺人犯,都有一些明顯的相似點,通常較年輕、來自中產階級、已婚、具基督教信仰、才識一般、家庭背景平凡,且職業通常為護士、保母或是主日學校老師。

哈里森表示,團隊搜尋了遠至獨立戰爭時代的案件,綜合比較下發現,女性殺人犯通常都是殺害她們認識的人,而且經常是家人,主要以毒藥致他人於死地,多為了金錢或權力行兇;而男性連續殺人犯的下手對象,多半是不認識的人,他們傾向「物色」殺害對象,而非如女性連續殺人犯一般,心裡已經設下殺害的目標。

哈里森也發現,女性連續殺人犯多數於一開始會刻意突出自己的性別,刻意以女性溫柔婉約的形象以防形跡敗露。除此之外,許多女性連續殺人犯通常從事護理、看護或教學的工作。

美國知名女殺人犯索倫森(Belle Sorensen Gunness)與提寧(Marybeth Tinning)是兩個與研究相符的例子,前者為了詐領保險金,殺害了他所有的孩子、男朋友、兩個丈夫,估計於幾十年間至少下毒殺死了40名熟人;後者為一名兒科護士,於工作期間悶死所照護的9名幼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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