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詠春拳打死母親,「永和葉問」判刑15年。(圖/東森新聞)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永和區37歲相姓男子習武多年,自封「永和葉問」,他在2014年05月以詠春拳活活打死76歲老母,今年1月遭新北地院判處15年徒刑;案件上訴到高院,4日進行最後辯論,相男竟在法庭上泣不成聲,直說對不起母親,甚至還說「若媽媽還在世,只想說我愛妳」,本案在25日上午10時宣判。
相男習武10多年,體型瘦小,本來在電視台工作,近年失業在家當啃老族,他脾氣差,發火時會用拳術毆打父母,鄰居多次勸阻也無效。2014年2月11日下午,他的老母親提物品進家門,相男原本想上前幫忙,母親卻回說「你又不是我兒子,不用你幫忙」。
相男心生不滿怒火攻心,一氣把母親推倒,假意上前攙扶被相母推開,相男以「轉馬」(類似太極拳借力使用)把母親撂倒,讓她頭部撞擊木椅。
相男接著再假意上前攙扶,氣憤的母親回他「你閃開」,相男再使出「雙攤」、「抱排」(都是借力使用的武技),老母又被推倒撞到椅子,嘴巴當場流血,全身是傷。相母起身後氣得大罵他「死小孩」打媽媽:「生子不孝,37歲還住在7、80歲的老人家家裡。」相男竟再使出詠春「攤手」架開母親,接著以極富殺傷力的「日字衝拳」連續重擊母親2、3拳直到她倒地。
今年1月30日,新北地院判他15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案件上訴到高院,4日高院開庭,相男在庭上模擬當時情況,他還哭著直說對不起母親,連相父也在法庭上替兒子求情。相男哭著說「若媽媽還在世,只想說我愛妳」,還希望法官從輕量刑,能比一審「再客觀一點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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