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潘柏翰
台灣廁所運動改革的起源為1996年由台大城鄉所師生所發起的女廁運動,該運動意識到當時女性廁所空間與便器不足,使得女廁門前總是大排長龍,訴求政府在建築法規上應正視此一現象。該運動後來促成了〈建築技術規則〉中明定公共場合的男女廁所比應為1:3或1:5,可說是達成了其階段性任務。
儘管女廁運動成功促成了法規的改變,卻仍鞏固了生理男性與女性的二分法。空間規劃向來便不是性別中立的(gender-neutral),往往參雜了空間規劃者對性別的看法與想像,也形塑了空間使用者對性別的理解。每當人們要解決生理需求,分別走進男、女廁時,便再度驗明正身了你是屬於何種生理性別。而這樣的廁所設計除了如雷倩所言會為家長與子女相異性別者帶來困擾外,亦會為性別不服從者(gender non-conformist,包含變裝者、跨性別、帶有陽剛氣質的女同性者等等)造成不便。
性別不服從者在現有性別二分廁所下的困擾來自於他人的異樣的眼光或言語,嚴重者甚至遭受暴力相向。而性別友善廁所的倡議與出現,正式希望能降低性別不服從者在現行性別二分廁所中的難題。
▼成功大學最近也開始推行「性別友善廁所」。(圖/成功大學提供)
性別友善廁所透過空間設計來解決性別不服從者如廁的困擾,並不等同於排擠其他性別者的如廁權益。雷倩一文末幾段正是透過將性別不服從者與一般大眾的如廁權益對立,用以作為反對推動性別友善廁所的修辭。國內學者如中山大學公共事務管理研究所的彭渰雯教授曾撰文指出,性別友善廁所正如同通用設計,在此空間中所有如廁者皆可自在解放,可透過各式空間設計的安排來化解使用者對性別友善廁所的安全性、隱密性等疑慮。性別不服從者能在性別友善廁所中自在如廁,不等同於其他性別者無法如此。空間規劃者應回歸空間設計,思考如何讓所有人(不分性別地)在性別友善廁所裡皆能自在如廁。
而據筆者所知,國內目前多間性別友善廁所的設置多以單間或是性別友善廁所與純女廁並置的情形存在,並未如雷倩一文所言大量建置多間性別友善廁所,可以理解此類的設置方式仍企圖在理想與現實間取得平衡。另,世新大學建置性別友善廁所的過程誠如台大城鄉所畢恆達教授與中山大學彭渰雯教授研究指出,亦經過多次與校內師生開會討論、發放問卷瞭解學生的需求與看法,最後才逐步讓性別友善廁所到位。
任何對公共事務的關心或討論皆能促進大眾對各類議題的思考,然而此類的討論若是無法掌握議題的發展情形與倡議精神,便是相當可惜之事。性別友善廁所的設計精神與理念不應當被漠視或錯誤解讀,通用設計的概念與運用應當是促成社會上多元性別者相互認識與往來的橋樑。最後,從女廁運動到性別友善廁所的改革道阻且長,同志們仍需努力。
●作者潘柏翰,台大社會系畢、台大健康政策與管理研究所碩士,婦女與性別研究學程修畢,曾擔任性別友善廁所研究計畫兼任助理。本文不代表公司立場,88論壇歡迎多元聲音,來稿請寄至editor88@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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