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黨社會民主黨聯盟立委候選人許秀雯。(圖/伴侶盟提供)
文/趙曉音(碩士生)
日前綠黨立委候選人許秀雯於臉書中提出多元成家家屬制草案之影片,理由為「登記做這個家屬,按照目前的規定,這是沒辦法的。」(參其影片1:25秒處),據此提出要修改民法,實屬荒謬。
查現行民法第1123條已有規定「雖非親屬,而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一家者,視為家屬。」又戶籍法施行細則第四條第六項明定,非親屬者可以登記為「其他家屬」。若有同居事實之非親屬要辦理登記,而戶政機關拒不辦理,則可依據訴願法第一條提出訴願。
再者,大法官釋字第415號解釋文亦明白指出「納稅義務人與受扶養人是否為家長家屬,應取決於其有無共同生活之客觀事實,而不應以是否登記同一戶籍為唯一認定標準。」換言之,戶籍上雖未登記為家屬,並不影響實質上是家屬的事實。
既然現行法律已有規定,並根本無需再修改民法設立多人成家制度。伴侶盟以此愚弄選民兩三年,浪費不少社會成本、製造社會對立,實在是欠社會大眾一個道歉!
最後,有關伴侶盟提的伴侶制草案,不但可以單方面解約,隨時可以解約沒有一年的限制,還有兄弟姊妹可以結為伴侶。通過之後,勢必將像法國現今的狀況,成為富人逃避遺產贈與稅的多元避稅法案。
●作者為趙曉音,目前為台灣正道福音神學院碩士生。本文為投書,不代表公司立場。88論壇歡迎多元聲音,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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