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機車胎紋納檢。(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賴文萱/台北報導
近年來不少重大車禍發現,爆胎才是高速公路的「第一殺手」,其中以小貨車及轎車的爆胎最多,去年7月國道1號高速公路苗栗後龍路段發生廂型車爆胎翻覆墜橋6死重大事故,調查研判肇因與超載及胎齡過長有關,目前僅有汽車胎紋納檢,交通部修法,預計今年7月起,機車胎紋也將納管,不符規定者最重不得領照或吊扣牌照。
▲汽車胎紋已納車輛定期檢驗項目。
從2014年起汽車輪胎胎紋已經納入車輛定期檢驗項目,胎紋深度低於胎面磨耗點,不合格須於1個月內改善,未改善將吊扣牌照,行駛國道或快速道路若被查獲胎紋不足,最高可罰3000元至6000元。而機車輪胎胎紋今年7月1日起也將納管,預估有1300多萬輛機車會受影響。
▲未來機車胎紋不合格且不改善者,最高可吊扣牌照。
交通部初步規劃,機車在繳銷牌照重領和新領牌、5年以上機車過戶時,辦理臨時檢驗將一併檢查胎紋深度,不得低於胎面磨耗點,不符規定者若不改善,最重不得領牌或吊扣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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