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過勞死也列撫卹原因之一。(圖/翻攝自國防部發言人粉絲專頁)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有當過兵的人都知道,軍隊生活沒日沒夜的操勞,長時間耗費體力,過勞死的大有人在。立法院11日初審通過「軍人撫卹條例部分條文草案」,增訂「戮力職務,積勞過度以致死亡」,也就是說,未來軍人要是因過勞死家屬也可申請撫卹。
國民黨立委江啟臣在提案說明指出,公務人員撫卹法已經在2010年通過修正,將過勞死列為因公死亡事由之一,但軍人撫卹條例這幾年來都沒受到重視,希望藉著此次修法讓制度更為合理。
除了通過軍人過勞死的撫卹外,立法院亦通過行政院提案的「兵役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日後役男要是為家中主要的生計來源者可列緩召原因。
為配合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立法院在此次修法也改正了部分用詞,關於「同父兄弟」、「兄弟」與「父」等條件,改為「兄弟姊妹」;「其父已年逾60歲或死亡」修正為「其父或母已年逾60歲或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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