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示意照,無關本案。
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疏姓男子14年前在桃園八德區開著偷來的轎車撞死70歲李姓婦人,肇事逃逸後躲過檢警的調查。直到桃檢去年接獲檢舉信,案情才有進展,在檢察官劉玉書偵辦下啟動「修復式司法」,讓疏男與受害家屬見面;疏男下跪認錯並且願意賠償60萬元。對此,婦人兒子僅說,要的只是真相,「還是給人一條路走。」
檢警當年透過車號追查車主,矛頭指向時任北市中正二分局南海所的陳姓員警,但是陳警指稱車子被偷,並有不在場證明所以不予起訴;由於婦人丈夫親眼看見事發過程,情緒非常激動,認為是檢警互相包庇、無法接受,多次陳情仍然沒有結果。這起懸案直到桃檢接獲一封檢舉信才有線索,聲稱目擊車禍經過,給亡者一個交代。
檢察官劉玉書查出疏男當年夥同羅姓、吳姓男子偷車,行經八德撞死老婦人,之後3人再也沒有見面;疏男一開始否認肇事,之後崩潰坦承,出獄後從來沒犯過錯,沒想到過了這麼多年還是被查出來,他向家屬道歉下跪,願意到婦人靈前上香,並且賠償出獄後的60萬積蓄。對此,李婦兒子表達諒解,指稱這些年要的只是真相,對方願意道歉就該留一條活路。陳警則在事發後被調入內勤「冷凍」,不過這14年一直開著當年肇事車輛,堅持他的清白。
據了解,修復式司法(Restorative Justice)是讓加害人、被害人、相關家屬等受影響的人,能夠有對話與解決問題的機會,讓被害人認知犯行、對行為負責、修復被害人的創傷及實質損害。相較於傳統以刑罰為中心的制度,修復式司法關注如何在事後療癒創傷、恢復平衡,被稱為 「司法的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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