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和女指沒前科:誰跟你們PO文取暖?在酸什麼東西

▲翁女違停遭警方搜車。(圖/東森新聞)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中和一名翁姓女子指控,員警沒搜索票竟搜車還翻包包;警方回應,翁女違停在先,在取得對方同意下才檢查。對此,翁女18日在《EToday東森新聞雲》新聞底下留言強調,這個月兩次等紅綠燈時被員警叫到旁邊,自己不是現行犯也沒前科,這不是找碴是什麼,並嗆網友「誰跟你們PO文取暖?在酸什麼東西!」

據了解,16日晚間,翁女把車停在中和興南路一段的紅線上,她宣稱當時只是要到旁邊的餐廳借廁所,才會違停;警方發現後,在下個路口攔下提醒。

翁女不滿員警沒搜索票卻搜車,用手機拍下過程PO上網,寫道「X的!為什麼沒有搜索票,可以動我車內東西,還翻我包包,只差沒錄下來,而且又是在等紅綠燈又把我抓到旁,根本故意找碴,這能檢舉嗎?」

對此,南勢派出所所長賴崇良接受《東森新聞》訪問指出,同仁查詢電腦資料,發現翁女有些可疑才檢視車子;他強調,得到車主同意,她主動開車門和隨身包包供警方檢視。

此事發生後引發網友討論,翁女在本網新聞底下留言,她可接受警方在違停當下就盤查,而非等她開走過6、7個紅綠燈,在等紅燈時才騎機車上來盤查,「不要在那邊瞎腦猜測,說我不敢給警察盤查 ,我沒有拒絕也沒有不敢給警察盤查。」

什麼叫被警察搜車是應該的?」翁女說,她開車門給員警用手電筒照,如果她一開始就拒絕盤查,就會直接問有沒有搜索票,而非等對方搜索時才講,「是警察翻我車內的東西了,我才講搜索票岀來,開始錄影 。警察才又改口講,『好,那我用照的看一下』,啊不然前面是鬼打牆?」

不要跟我說有前科的人配合盤查是應該的,今天就是沒有前科,不然警方為何要經過本人同意?」翁女表示,她PO影片只是想問,為何自己不是現行犯,警方也沒搜索票,未經她同意卻動私人東西,這樣能否檢舉。

翁女強調,這個月被警方查兩次,都是在等紅綠燈時被叫去旁邊,「這不是找碴是什麼,我又不是現行犯也沒有前科!不要說我說得不實,相信警方也有錄影」;她並嗆網友,「誰跟你們PO文取暖?在酸什麼東西?」

▲▼員警拿手電筒照車內。

▼南勢派出所所長賴崇良指出,得到翁女同意,她主動開車門和隨身包包供警方檢視。

▼翁女在本網留言。(圖/ETtoday東森新聞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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