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汙衊130次賺百萬通告費 馬英九端1300字大戰周玉蔻

▲針對頂新獻金案,前總統馬英九親自出庭,痛批周玉蔻「口沒遮攔」。(圖/記者楊佩琪攝,下同。)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前總統馬英九控告名嘴周玉蔻毀謗他收受頂新政治獻金案,上回在月初開庭時,馬英九更親自出庭捍衛清白,就連審判長都大吃一驚。台灣高等法院30日再開庭,馬英九在庭上痛批,周玉蔻污衊他近130次,就只為了賺進百萬通告費,實在忍無可忍,對於這樣口沒遮攔的人完全不能縱容,同時祭出4點聲明,全文超過1300字,字字句句都透露出馬英九激昂的情緒。

馬英九30日在庭上表示,他一向清廉、從不收受非法錢財,過去幾年周玉蔻已經誹謗自己高達130次,即使此案特偵組已經簽結,仍持續污衊,還因此靠這上遍節目,賺進百萬元通告費,不是為公義而是為商業利益,「這不是惡意?什麼是惡意?」

對此,力挺馬英九的邱毅上次才在臉書上酸周玉蔻是「變色龍」,一定要周玉蔻為此事付出代價,接著30日晚間再度提及此事大酸,馬英九提出的字句都完全打中周玉蔻脆弱的內心深處;至於周玉蔻能夠這樣把「馬英九踩在腳下」,憑藉的就是「那些收視率不到百分之0.5的政論節目裡」,不過,對於馬英九指周玉蔻汙衊上百次才賺得百萬通告費,「多麽沒身價啊!原來的驕傲猖狂只是硬挺出來的姿態而已」。

邱毅認為,馬英九自從卸任後,整個人就不同了,不但花錢委任律師,甚至次次到庭,還把周玉蔻汙衊的次數算得清清楚楚,相當不可思議,看得出來,馬英九現在很懂司法,司法就是要「告死妳」,如果馬英九告贏,可以讓周玉蔻坐牢賠錢,告不贏也能在過程中讓周玉蔻「卸妝」,看來周玉蔻往後的日子有大苦頭要吃,這場戲值得繼續關注。

▼對於馬英九槓上周玉蔻,邱毅認為,有好戲看了。(圖/翻攝自邱毅臉書)

馬英九4點聲明全文:

第一點、我為何要控告被告周玉蔻女士?

我擔任公職30多年一向清廉自持,從不收受任何非法錢財。但被告卻從民國103年12月22日起,在各種媒體上污衊我收受頂新集團非法政治獻金2億元,並圖利頂新集團。

被告幾乎上遍臺灣所有電視政論節目,每星期最多10餘次,連續數月之久,從103年12月27日至104年6月3日就高達115次之多。甚至在特偵組104年6月18日簽結本案還我清白後的半年內,仍持續污衊我超過14次;僅6月18日當天被告就在3個不同的政論節目上繼續污衊我。事實上,8月2日高院開庭後當晚,被告還在電視上污衊我。被告靠本案賺取的酬勞(通告費)估計超過百萬元。這樣以公開污衊他人130次來賺錢牟利,如果還不算惡意,那什麼才叫惡意呢?

事實上,被告多次公開承認自己並沒有證據,但卻假借張榮豐的訊息對我污衊誹謗,甚至在張榮豐公開在臉書上否認此事並批判被告傳播不實、處置不當之後,被告仍然持續污衊,並妄稱張榮豐發臉書否認是受到我幕僚的威脅。對此張榮豐痛斥被告「憑空胡扯」。

8月2日張榮豐在高院出庭時,也再三澄清他是跟被告閒聊柯文哲的選舉,並非討論政治獻金的事。我對這種以摧毀我名譽來追求個人名利的惡劣作風實在忍無可忍。尤其被告的行為,不但沒有公益性質,反而充滿商業氣息,我因此決定控告被告加重誹謗罪,以遏止這種歪風。

第二點、被告污衊對我名譽造成的傷害比對一般人更大:

清廉是我的生命,這是我一生奉為圭臬的信念。被告多次污衊我,並長期、密集對外宣揚,謀殺我的人格,對我名譽造成的傷害,遠遠超過對一般人的傷害。

被告在103年12月向特偵組告發我後,特偵組立刻分案查辦,對被告提出的調查要求全部接受。6個月內密集傳訊證人110人次,調查所有相關人士的所有銀行帳戶資金往來紀錄10萬多筆,並調查57個中央機關、調閱卷宗100多卷,最後確認我既未收受頂新2億元政治獻金,也未圖利頂新集團。

特偵組已在104年6月18日召開記者會將本案簽結,這證明了被告及其他所謂的「名嘴」對我的污衊誹謗全部都不是事實。諷刺的是,被告在毫無任何證據的情況下以告發方式利用特偵組來調查我,卻還到處宣稱遭受司法迫害,令人哭笑不得。

第三點、雙方發言權不對等:

被告具有強大媒體傳播力;我當時雖然身為總統,卻不能像被告一樣天天在電視上污衊;我即使發新聞稿,次數既少,播出時也經過媒體剪輯,內容已經不完整。

被告的發言權遠遠超過我,我只有透過司法來爭取公道。我遭被告無證據連續污衊130次,這是任何人都無法接受的事,可是地方法院卻在去年底以難以置信的理由判決被告無罪,這樣的判決我實在無法接受,所以提出上訴。

第四點、法院應保障言論自由,但不應鼓勵濫用言論自由:

本案發展至今情勢已很明朗。不論是去年6月特偵組簽結的報告,或是去年12月台北地方法院的判決,都確認被告對我污衊的不實與我操守的清白。

中華民國是一個民主法治國家,無論是國家元首或平民百姓的名譽和人權,都應受到法律同等的保障;對於未經合理查證,長期多次公然污衊他人名譽的人,不應免除應有的法律責任。台灣多年來辛苦建立的法治社會,不能被少數人濫用言論自由而破壞。更不應該縱容臺灣出現一個「口沒遮攔、恣意污衊、從不查證、毫無責任」的特權階級。否則保障人權只是一句空話,甚至於是一句笑話。

▼周玉蔻反譏「這是台灣政治的悲哀,幸好他已經卸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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