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經裝落紅!14歲逃家少女與乾哥狠噱嫖客3萬:當生活費

▲少女離家後暫住三重溪尾街。(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收留14歲逃家少女,並且介紹嫖客給對方;少女為生活費下海,也稱陳男為乾哥。陳男為了賺錢,以女方月經騙嫖客是處女,得手3萬元,之後又多次媒介性交易。新北地院以違反《兒少條例》等罪判5年刑期,並追繳不法所得。

判決指出,陳男2013年12月收留與家人吵架的少女,將三重溪尾街承租的一間房轉給女方。兩人熟識後,少女得知陳男是雞頭,要求介紹客人,並稱呼對方為乾哥,以每次3000元的金額,自己分得1800元。

陳男見有利可圖,提議趁著月經來裝作處女,騙取嫖客3萬元,再從中抽取11200元。對此,法官認為,他的行為對少女身心造成難以回復的傷害,罪刑合併為5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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