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震搶人妻! 老王輾斃小王判14年徒刑

社會中心/花蓮報導

2013年花蓮縣警局一名已婚卓姓前僱員,和楊姓人妻發展婚外情,又被楊姓人妻的另一名情夫發現,「老王」卓姓僱員開車在原地繞圈,想要擺脫「小王」鄭姓男子,卻不小心輾壓過倒地的鄭男,導致他胸腹多處骨折又延誤就醫,傷重不治,最高法院昨天(11日)依殺人罪,判卓姓男子14年有期徒刑定讞。

2014年3月,花蓮一處工業區的草地上發現氣絕多時的鄭姓男子,他的藍色貨車也停留在現場,員警展開調查,不放過任何蛛絲馬跡,雖然鄭男沒有明顯外傷,但他的衣服上留下了泥土痕跡,經過比對,發現是汽車輪胎,再加上現場留下了汽車燈罩,而嫌犯就在警局裡!時任花蓮縣警局副局長林文瑞表示,「本案經過專案小組調查,發現嫌犯是本局民防管制中心的輪值雇用人員。」

原來,花蓮縣警局已婚的卓姓僱員(62歲),與楊姓人妻(44歲)有婚外情,楊女劈腿了鄭姓男子(51歲)。鄭男發現楊女和卓男外出,到工業區「車震」偷情,鄭將兩人拉出車外,還破口大罵,卓男之後開車原地繞圈,原本想甩開抓著車門柱不放的鄭男,但鄭不小心摔倒,就被車輪輾過胸口,楊女勸卓下車察看,但他卻回說「壓都壓了,沒什麼好看的」,就離開現場。

鄭姓男子被發現時,因胸腔肋骨多發性骨折氣絕身亡,法官認定卓男當時有輾死人的念頭,不過因為他承諾要賠償死者家屬400多萬元,並提存法院擔保,因此最後依殺人罪判刑14年定讞。(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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