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示意照,無關本案。(圖/記者徐文彬攝)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台中市陳姓小黃運將去年6月凌晨載一名23歲女子上車,見對方昏睡無意識,竟載回住處性侵,陳男起初否認犯行,辯稱性功能不正常、已結紮,後來看到DNA比對結果才改口,但堅稱兩情相悅;台中地院依趁機性交罪判他3年4個月徒刑。
判決指出,被害人當天與同事、友人在錢櫃KTV 內唱歌、飲酒,結束後搭上陳男(60歲)駕駛的計程車,並在車上閉眼休息,由於她長期服用減肥藥中含有具安眠、鎮靜效果「Vanlan(靜朗)」藥物,導致她發生昏睡及無意識狀態。
陳男見女客意識不清竟心生淫念,將對方帶回住處2 樓房間內性侵得逞。被害人同日上午醒來後,發覺身上未著衣物而驚覺有異,為求盡速離去,佯裝願與陳男交往,留下姓名電話並虛與委蛇一番才脫困。
警方偵辦時,陳男否認性侵,辯稱「我不太有辦法勃起,因我有按時服用三高(血脂肪、糖尿病、膽固醇)藥品,且我已結紮」,強調是被害人自己幻想遭性侵;法院審理時,由於驗出他的DNA,陳男才改口有與對方發生關係,但強調兩情相悅。
另外,陳男還說女子「不像酒醉,但看起來怪怪,我覺得不是酒醉就是吸毒」,但法官打臉認為,若懷疑對方吸毒的話,按常理應該將對方載到警局,不會載回住處;且2人年紀相差甚大,女方在神智清楚的正常情狀下,豈有可能會主動對他投懷送抱或同意發生關係,認定陳男性侵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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