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家盟29日上午舉辦記者會反對彩虹大遊行。(圖/記者張暐珩攝,下同)
記者張暐珩/台北報導
「2016第十四屆台灣同志遊行」29日下午登場,長期反對同性戀與「婚姻平權」修法的團體護家盟早上搶先在自由廣場前召開記者會,除發佈2952個字的新聞稿外,現場人員也舉著「同志行為會感染」、「反對同性性行為合法化」標語。秘書長張守一並提到,現在政府為了選票,甚至有縣市舉辦支持同志活動,升同志旗,是政府的悲哀。
▲護家盟秘書長張守一。
張守一說,他們支持並關愛同志情感,但他們反對同志性行為、締結婚姻關係,因為將會造成性解放意識形態,不講情感只要性慾,敗壞倫理道德;另外,遊行中還有許多男女裸露身體,違背善良風俗。他們並指出唯有「一男一女」的婚姻是最適合兒童成長的環境,痛批同運團體藉著「性別平等」,把同志教育帶入幼稚園到高中的校園,「對我們下一代進行洗腦與同志培養教育。」
以下為護家盟新聞稿全文:
針對1029同志遊行,以及尤美女等委員提出同性婚姻與收養修法,護家盟表達看法指出:同性戀要成家,絕非只是相愛的人要在一起,從同運團體與同志遊行所進行的客觀事實來看,是積極推動「同志文化與性解放意識形態」,不講情感只要性慾,鼓勵多人性愛,明目張膽在做敗壞善良風俗與毀壞倫理道德等傳統文化,藉著性誘惑,讓我們的孩子失去耕耘情感的能力,甚至被帶成同性戀者,家長幾乎不知情,同運團體是有計畫有目的的傷害孩子,成為父母錐心傷痛。
第一, 同志遊行今年邁入14年,每年在街頭鼓吹「同志文化與性解放」,幾乎每個議題都違背社會公序良俗,值得社會大眾尤其是家長必須關注。從遊行標語來看,包括廢除與兒童性交無罪的刑法227條、人獸要成家、娛樂嗑藥合法化、性虐待要公開教育、性別是人權,要自由更改(混淆生理性別與心理性別)、愛滋除罪化、鼓吹「想做愛,立馬現約」(不講情感,推動性濫交)、鼓動「就是要變裝、裸露」、鼓吹多P及其合法化、推動同性公娼、甚至鼓吹「幹老師」。今年則推動廢除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兒童及青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第29條、刑法第235條。
這些行為背後是同運人士在舞台上高喊的「我們不斷做的事情就是創造這個社會最黑暗的角落,在最黑暗的店(電影)裡面,做最色情、最猥褻、最變態的事情。」這些都是客觀呈現的事實,不是誰在抹黑、扭曲或誤解。
第二, 同志遊行高度裸露,男生露性器官,女生露胸部,兒童或青少年在一旁觀看卻完全沒有防護。這些違背善良風俗的行為,雖然有法,警方似乎放任。這不是「多元表現」的問題,關鍵是這些行為背後的「性解放心態」,而同運團體更將這種心態去推動「性解放意識形態」,不講情感,只講情慾,去毒害我們的下一代。性解放受害最大的是女生,同性戀受害最大的是男生。女生要的是情感依附關係,性解放衝擊這種天性,身體壞了,到老後悔。男同性戀者則是在性功能上的衝擊。
第三, 同志真的只是相愛想要結為連理嗎?同運團體同志諮詢熱線在全省各地舉辦「多人性愛講座」、「多P究竟怎麼搞」,場場爆滿,加開場次;教導青少年用APP進入男同性戀圈;教導如何找同志三溫暖當玩家;教導女生怎麼跟陌生女子一夜情(拉子一夜情);推動開放「娛樂性藥物,享受性愉悅」;不斷開課教導12歲到20歲的青少年如何與同性進行性行為;請男或女同志分享多P性行為;也包括現代婦女基金會,打著女權,卻在做「如何在慾海中找真愛」;同運團體「彩虹六街」從國小到高中去進行「同性性傾向的啟蒙」教育,還是與學校合作…。
點點滴滴罄竹難書,網路上都是公開招募及分享。這些都是有計畫有目的的在推動「性解放意識形態」,讓我們的孩子被性慾沖昏頭,忘了性行為的前奏必須是情感,荼毒我們的下一代孩子的心靈與理性認知。婚姻忠貞才能撫育健全的下一代,這些鼓勵「性濫交」的講座顯然屬於違背善良風俗,有些竟與縣市政府合辦,獲取政府補助,全國的家長、學校老師、政府官員幾乎不知情。
第四, 在這樣的同志文化下,如果撫養孩子,孩子成長過程會遭遇什麼樣的痛苦?同性戀者不論是在收養或人工生殖上,會面臨許多方面衝擊到孩子的感受及利益,不利於孩子的成長。同性戀者的伴侶關係複雜,全球對於同性戀收養的學術研究與調查都發現,對孩子衝擊最嚴重的是同性戀家庭的關係不穩定,造成孩子沒有安全感與人格發育阻礙。我們可以看到調查數據,國內學者在尚無網路的時代進行的調查:
※台灣同志一生性伴侶人數=平均53.26人;※一年性伴侶平均人數=平均12.81人;※換一次性伴侶速度=平均28.5天;※交往時間長度短=3個月~3年;※一夜情比例=平均89 %。
近年美國Bell and Weinberg對同性戀者的調查報告指出,79%同性戀者常常和陌生人發生關係,74%的男性同性戀者在一生中有100個性同伴,43%的男性同性戀者在一生中有500個性同伴,28%的男性同性戀者在一生中有1000個性同伴,平均每個同性戀者同時有8個同伴。請問,被同性戀家庭養育的孩子,如何能與其他家庭一樣的正常的成長?
台灣法官在判決同性戀收養就做出判決:
「領養小孩是當前同性戀者對於一個完整家庭之心理或文化性期待的唯一憑藉手段,然而,兒童日後在學校及同儕間,若其性別認同、性向扮演、角色定位及社會性處境異於一般多數人,可預期的將承受極大的壓力..而這些都是兒童自己要單獨面對的,非其他成年人可以隨時在旁排解的,成年人是否應思考不能只為了滿足自己完整家庭之心理,而將一個沒有思考、拒絕及選擇能力之兒童,置於一個不可預期、必須承受來自同學或同儕負面壓力的環境中,此對於兒童誠屬不公。」
加拿大多倫多被兩個爸爸收養的童欣.史提芬諾華詩(Dawn Stefanowicz)在美國司法委員會作證時提到,「當我六歲時,我的家庭使我身心創傷——我受到性騷擾,以及身體和言語上被性侵犯,被多次遺棄,因而導致我有口吃、經常暈倒和常常作惡夢。」她的證詞很長,說她成長過程遭遇極大痛苦,覺得自己家庭與眾不同、有強烈自卑感、害羞、人格發育扭曲、性關係混亂、遭受性侵或性騷擾…等等。她結論時強調,孩子需要明白性別有男有女,在性方面也需要知道清晰的道德界線,唯有一男一女的婚姻是最適合兒童成長的環境,符合孩子的利益。史提芬諾華詩並非個案,許多類似的受養者從世界各角落出來作證,遭遇幾乎雷同。
第五, 並非同性戀者都想要有婚姻法,全球各地許多同性戀者反對修改婚姻制度與同志收養,法國21歲的Xavier Bongibault是男同性戀者,也是無神論者,就讀巴黎第十三大學,他反對同性婚姻及兒童領養的理由是,有自己的父母是所有孩子都該擁有的權利。婚約不是相愛的契約,也不是以平等為名的契約,這是一個建立家庭的契約,而其中有父母以及孩子們。大多數同性戀者的中心訴求並非想要有婚姻或孩子。改變婚姻的法案會改變整個社會的基礎。對同志圈而言,只要反對同性婚姻者就必然是恐同。我們只聽得到贊成此法案的聲音,他們阻止其他人的聲音,有時甚至是透過暴力的方式。
第六, 同性戀成家與異性戀成家會一樣嗎?傳統婚姻基本上是:a想要生育的雙方所組成, b講求的是家庭責任、c忠貞關係、d傳承教育下一代、e為家庭而奮鬥,f講求義務與付出、g親人彼此扶持、相互照顧、h互補互動以完善自我人格、i學習愛的真諦、j享受親子與姻親關係的天倫之樂、k血緣親屬關係非常重要…等等;◎同性戀家庭:a不能自然生育、b強調性自主及性解放,c忠貞放一旁、d不要有姻親關係、e無法藉著婚姻陰陽互補、f不強調血緣親子關係、g不強調責任、…等。為何要強硬的把不一樣內容的關係放在同樣一個法律裡面,修改972民法條。
第七, 同性戀者真的是想成家嗎?2001年全球第一個通過同性婚姻的荷蘭,迄2014年登記婚姻的伴侶數目只有12%,巴西登記數目只有4%(2400對/6000對),全球很多通過同性戀婚姻的國家登記數目普遍偏低,尤其是男同性戀者幾乎很少去登記,以免束縛。親同志的教授研究,同志要婚姻目的不是真的要關係,而是要社會的肯定。我們不禁要問,要獲得肯定的方法很多,給你婚姻,又不要,為何卻是去動搖傳統婚姻的根基呢?
第八, 同運團體藉著「性別平等」,把同志教育帶入幼稚園到高中的校園,進入幼稚園誤導並扭曲幼童的性別認同,對我們下一代進行洗腦與同志培養教育,使他們成長到青少年時在性行為上走偏差,這是所有家長都會堅決反對的。同運團體故意消費跨性別者(性別認同障礙者),鼓動他們出現在同性戀活動場合,讓民眾誤以為同性戀就是搞錯性別的,並說這就是「性別平等」,去誤導社會對於同志議題的清楚頭腦,同性戀者不是跨性別者,同性戀不會搞錯性別,娘娘腔幾乎不是同性戀者,同運團體卻不斷利用、消費跨性別者,我們疼惜跨性別者,必需伸張他們的獨立自主性以及相關的權益。
第九, 台灣人民對於同志議題幾乎是冷漠的,同時90%以上的人只有立場沒有真知,甚至因為立場去抨擊維護家庭的團體或個人。有些人認為那是他們的事,干我何事?難道要像部份國家嚐到了苦果,才能醒悟嗎?前幾天10月16日法國巴黎有為數20多萬的群眾上街示威,提出廢除同性婚姻法,希望明年總統大選前讓相關辯論捲土重來,並呼籲總統候選人捍衛「傳統家庭價值」。何以故?如果您的孩子在婚姻法通過後,變成同性戀者,全國同性戀者爆增,如麻州幾年內就爆增一倍,這時候家長就一應會怒吼,甚至向政府拚命,執政黨也會因此被全民所唾棄。執政者不得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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