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航解散,華航自12月1日起將接手航線。
記者賴文萱/台北報導
復興航空閃電解散,行政院指出,依照民用航空法第59、60條規定,中華航空將自12月1日起接手復興航空國內、離島以及國外所有航線,從現在到12月1日的過渡期當中,國內航班會採用鐵路協助疏運旅客。不過交通部表示,目前華航僅會先接手國內台中-花蓮、台北-花蓮這2條航線,馬公-澎湖航線則待確認,其他離島航線則因還有其他航空公司在飛,因此尚無規劃。民航局表示,兩岸與國際航線涉及航權分配問題,有一定程序要走,至少等復興走完解散程序,民航局收回航權才會討論。
在跨部會會議中,決議讓華航接手復興航線是根據《民用航空法》第59條規定,民航局為應公共利益之需要,得報請交通部核准後,通知民用航空運輸業調整或增闢指定航線。另外,民航法第60條也指出,政府遇有緊急需要時,民用航空運輸業應接受交通部之指揮,辦理交辦之運輸事項。
行政院表示,華航董事長何煖軒對於接手復興航空航線,表示運量沒有問題,但只有金門-澎湖這條航線因為距離近,只能使用螺旋槳飛機,還需要再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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