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法官認為法律保障追求幸福的權利,裁定繼母和繼女結婚有效。示意圖。(圖/東方IC)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阿根廷一名33歲女子,在丈夫去世後與相差1歲的繼女相互產生好感,這對「母女」並無血緣關係,相戀後決定登記結婚,當局卻拒絕為她們辦理,她們因此告上法院。法官認為「她們有權利獲得幸福」,因此裁定婚姻有效。
《每日郵報》(Daily Mail)報導,該名女子的丈夫於2010年10月去世,她與其丈夫和前妻所生的32歲女兒發展出同性戀情,先前前往羅薩里奧(Rosario)的戶政機關登記結婚時,有關當局認為這樁婚姻違法,拒絕為她們辦理。她們因此訴諸法律請法官裁定。
審理法官認為,阿根廷憲法保障任何公民都有權利追求自己的幸福,法律也保障公民在生活各方面都享有尊嚴的對待,包含婚姻,因此裁定這樁婚事有效。這對「母女」計畫在12月底以前舉行結婚儀式並公開宴客。
國外網友得知此事後,許多人相當訝異,紛紛留言表示「她跟繼女結婚?」、「潘朵拉的盒子已經被打開了」、「這不太對吧」;不過也有不少網友認為,她們既然沒有血緣關係,這樁婚姻和其他人沒什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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